情侶涉助曾志健等4暴徒潛逃 判囚13及17個月

兩被告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監禁13及17個月。(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一對情侶涉於2020年至2022年間,協助2019年荃灣暴動案中的暴徒曾志健等4名青年潛逃,今年2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二人今日(11日)在區院承認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男被告判囚17個月,女被告判囚13個月。法官表示,有「幕後黑手」將年輕人推上前線做「炮灰」,兩被告協助他人逃避法庭審判,屬衝擊及侮辱法治。

兩名被告分別為余顯霖(27歲、的士司機)及吳淑慧(27歲、幼兒教育助理),兩人屬情侶關係。控罪指兩人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包括首尾兩天),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竣賢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控罪提及的4人,早前已認罪並於2023年10月被判刑,當中馮清華就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48個月,曾志健就暴動、襲警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47個月,王愷銘及黃竣賢則就妨礙司法公正罪,分別判囚10個月及判入教導所。

法官陳廣池在判刑時指,本案具規模和計劃,兩名被告協助4人匿藏酒店和工廈,其間4人被要求為YouTube頻道拍片,相信作文宣用途;其後4人準備逃至台灣,相信已「打通天地線」,抵台後有人接應。

陳官又指,潛逃4人分別牽涉暴動案件,法庭不相信兩名被告對4人違法不知情,若4人得以逃避法庭審判,會破壞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陳官就男被告採納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扣減、更生反省後減至17個月;女被告量刑起點為24個月,考慮各因素減刑至13個月。陳官提及,不少暴動參加者曾被「洗腦」,寄語被告日後痛定思痛,不再以非黑即白的視野看待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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