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陪審團商議兩日未達裁決 明早將提前開庭 法官:陪審團需更多時間

8名男女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今日於高等法院進入第161天審訊。(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8名男女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今日(9月2日)於高等法院進入第161天審訊,是陪審團商議的第二日。在兩次開庭重溫證供後,直至晚上7時休庭陪審團仍未得出裁決。法官陳仲衡宣布明天(9月3日)將提前至早上8時45分開庭。

上午9時30分,法官陳仲衡向陪審團講解「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串謀導致爆炸」罪及「企圖製造炸藥」罪的相關條例及判斷標準。他特別提醒陪審團要區分意圖與動機,強調須在肯定的前提下定罪,否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約10時30分,陪審團退庭商議,並重溫涉案語音訊息、宏創方保安員陳輔迪的證供,以及被告張家俊有關木馬程式的錄音。

下午3時30分左右,法庭再次開庭。陪審團要求重溫第一被告何卓為在庭上關於Telegram群組成員身份的證供錄音。聽取錄音後,陪審團在開庭約5分鐘內再次退庭商議。

在晚上7時20分左右,法庭第三次開庭,陪審團仍未達成裁決。法官陳仲衡感謝陪審團的努力,表示陪審團需要更多時間。他宣布今日法庭暫停,明日上午8時45分開庭,並表示若明晚仍未有定論,法庭工作時間將延長至晚上8時。

法官陳仲衡昨日強調,陪審團須達成一致或不少於7比2的大多數裁決方為有效。在法庭工作時間內計算,自昨日起,陪審團退庭商議已超過16小時。

8名被告被指於2020年策劃3次爆炸,依次為何卓為(41歲)、裝修工李嘉濱(30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2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5歲)、文員楊怡斯(33歲)、入境處合約登記主任張琸淇(29歲)、浸大學生何培欣(23歲)及測量員周皓文(25歲)。前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第8被告周皓文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企圖製造炸藥」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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