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據外媒報道,日本仙台一名43歲男子末永拓也,今年3月接獲醫生通知,癌症復發,估計只餘下2至3個月壽命。他在回家途中,撿到保安公司不慎遺在街上、價值2200萬日圓(約109萬港元)的現金。他把這筆錢當作上天給他的饋贈,擅自取走並大肆消費。
當中1800萬日圓(約89萬港元),被他用在越南、伊勢的行程,以及飲食和醫療開支,到越南是為探望親人。他在7月被捕,當時已經活過醫生預計的存活期。檢方批評他行為極其自私,要求判監1年;辯方則以他身患絕症、沒有前科,爭取緩刑。
這筆損失由保安公司的保險承擔,末永拓也需要每月償還3萬日圓(約1500港元),要五十多年才可以還清。法官指,雖然考慮到他當時陷入絕望、沒有犯罪紀錄等減刑理由,但認為不適合判緩刑。11月6日法院以侵佔遺失物罪,判他入獄6個月。宣判時距離他收到絕症通知,已經過去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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