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平: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 堅持不懈築牢澳門繁榮穩定屏障

【點新聞報道】澳門首宗國安案件今日(6日)宣判。案中被告是澳門立法會前議員區錦新,被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及「違反保密罪」,法庭最後決定判處嫌犯區錦新12年6個月徒刑。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今日發表署名「港澳平」的文章《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 堅持不懈築牢澳門繁榮穩定屏障》,以下為全文:

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

堅持不懈築牢澳門繁榮穩定屏障

港澳平

11月6日,澳門特區法院對區錦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依法作出判決。這充分彰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充分彰顯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強大效能,同時也提示人們居安思危,始終保持對國安風險的警惕,不斷築牢澳門繁榮穩定屏障。

澳門特區法院的判決有力宣示,國家安全是不能觸碰的底線。區錦新打着所謂「民主」「自由」的旗號,長期勾連外部勢力從事反中亂澳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澳門繁榮穩定,罪狀昭昭。澳門特區法院依法判決區錦新「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違反保密罪」罪成,判處十二年六個月徒刑。這一判決有力捍衛法治權威,鮮明昭告:任何人、任何組織,無論打着什麼幌子,無論有什麼後台撐腰,只要膽敢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定受到法律嚴懲。

澳門特區一直高度重視和認真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2009年,落實澳門基本法第23條規定,制定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2016年,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主動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明確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2018年,成立由行政長官任主席的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2023年,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區錦新案作為澳門國安法制定實施以來的第一宗案件,其偵辦、審理過程和判決結果標誌着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落地見效,反映出澳門特區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持之以恒和不懈努力。

澳門當前社會大局穩定。但仍需清醒看到,反中亂澳分子和外部敵對勢力從未放棄搞亂澳門的圖謀,他們通過各種所謂報告、法案,編造散播虛假敘事,竭力詆毀澳門法治、人權狀況,歪曲抹黑「一國兩制」實踐。在區錦新案審理過程中,他們指手畫腳,公然干預。這正正顯露區錦新與外部勢力勾連的本質,坐實其罪行之確鑿,也讓人們認識到澳門絕非太平無事。只有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堅決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才能有效防範化解風險,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我們相信,澳門特區一定能夠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全面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不斷譜寫新篇章,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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