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判囚10年|立法會堅定支持法庭判刑 充分彰顯法治和公義

【點新聞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發言人今天(5日)表示,堅定支持高等法院原訟庭依法就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作出的判刑。判刑充分彰顯法治和公義,體現了在香港國安法下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之徒都必被依法嚴懲。

發言人指出,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針對此案判刑作出惡意攻擊和抹黑,更要求無條件釋放黃之鋒,完全是踐踏法治。發言人促請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與政客、部分境外媒體等,立即停止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

發言人強調,黃之鋒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性質極為嚴重,正如法庭頒下的判刑理由書,裁定案件屬「罪行重大」的級別。案發時,香港正面對社會動盪及暴動所帶來的嚴重影響,在國家安全及法治方面承受極高風險。在這關鍵時刻,他及其團夥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毫不悔改、肆無忌憚地繼續充當外國和境外勢力的代理人,恣意持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妄圖通過境外勢力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施壓。他透過自己的社交媒體及西方主流新聞媒體或機構,繼續呼籲外國實施制裁,黃之鋒明顯是本案主腦及最前沿的倡議者。

發言人說,黃之鋒罪證確鑿,選擇認罪,反映警方依法緝捕和律政司依法檢控危害國家安全分子的充分證據。法庭根據案件事實及法律原則作出判刑,詳細列出有關理由,充分體現香港作為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這次判刑對所有妄圖勾結外部勢力以損害國家利益的人,是有力的震懾。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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