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判囚10年|鄧炳強:與律政司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

【點新聞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和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龐維新今日(5日)在委員會會議結束後,下午約5時在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大堂會見傳媒。

被問及會否就黃之鋒的刑期進行上訴,鄧炳強回應表示,此次黃之鋒被判監禁10年,法庭已經裁定這個罪行屬於「罪行重大」的級別,10年的判刑已經反映了這個罪行的嚴重性,會與律政司進一步研究整份判詞,再看看是否需要就這項判刑提出上訴。

被問及黃之鋒可否參加更生活動,鄧炳強回應稱,黃之鋒可以參加更生活動,他指出當局有一個「伴『理』前行」計劃,此計劃是提供給所有在囚人士,不單止是與黑暴或者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有關。他續指,計劃是透過參與許多不同的活動,去提升在囚人士的守法意識,提升他們對於身為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感以及對國家的認識,能夠讓在囚人士更加了解國家,或者明白當日是如何被人煽惑及被美西方國家出賣的情況。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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