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說新語|愛不能成為彼此傷害的藉口

文/王偉傑

剛過去的10月已有兩宗涉及虐兒的個案,包括一名女童被拍到提着兩大袋啤酒及另外一名女童疑遭家人不當對待在房內自拍求救。究竟涉案的父母真的是對自己親生骨肉麻木不仁,抑或「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實情不足為外人道呢?

氣上心頭「以牙還牙」 衝突如螺旋般惡化

無論是基層抑或中產家庭,香港的父母均承受着住屋、經濟、工作乃至照顧長輩等四面八方的壓力。拖着疲倦的身軀回到家,若遇上子女的叛逆無禮、學業一落千丈,父母難免無名火起。在傳統華人社會「愛之深,責之切」的推波助瀾下,父母會將訓斥子女的行為合理化,甚至不經意將自己的情緒宣洩在子女身上。另一方面,處於青春期的子女也不是省油的燈,視頂撞、挑釁父母為有個性的象徵,覺得父母愛自己、包容自己的脾氣是理所當然,甚至以大力關門、摔破東西及冷暴力回應父母的規勸。雙方若因氣上心頭繼續以晦氣說話及行徑「以牙還牙」,原本引起衝突的小事便會如螺旋般惡化,造成難以修補的裂痕,甚至釀成悲劇。

情緒爆發前中場休息 冷靜過後原來小事一樁

誠然,被冒犯或羞辱,感到憤怒是本能反應,並不可恥。但當察覺到自己有心跳加速、聲線提高、握緊拳頭的身體表徵,甚至腦海浮現出想「教訓他一頓」時,正是情緒爆發的警號。此時最恰當的做法便是中場休息,喝杯水、去趟洗手間、甚至採取到樓下吃杯雪糕等暫時撤離現場的行動。待彼此冷靜下來後,很多時會驚覺剛才令你勃然大怒的事,往往只是小事一樁,包括打翻了水杯、房間凌亂、功課寫得慢又或說了一句不禮貌的話等。即使事態嚴重,憤怒其實也是於事無補,反而更應沉着面對,才能找出解決當前問題的方法。

和而不同互相不會傷害 家庭是「安樂窩」並非戰場

由林夕填詞、陳奕迅主唱的《苦瓜》中有一句發人深省的歌詞:「像我很糾結的公事,此際回頭看,原來並沒有事。」不少親子衝突,事後回望,往往源於彼此在態度及語氣上的誤會,甚或芝麻綠豆般的小事。處理家庭糾紛時,可跟隨以下原則:父母可嚴肅,但不能羞辱;子女可反駁,但不能無禮;彼此可有不同意見及立場,和而不同下才不會構成互相傷害。所謂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情緒未平,對話暫停。以表達情緒的陳述句,例如「我很難受」、「我感委屈」、「我不服氣」,代替易牽動對方情緒的表情動作,包括怒目而瞪、咆哮大叫及滿臉鄙夷等。只要父母能體諒子女的躁動可能出於青春期的荷爾蒙影響而不是故意挑釁,子女也懂設身處地為父母着想,接納一時過重的語氣只是控制情緒上的不完美。那麼家庭仍然是最舒服、最愜意的「安樂窩」,而不是分高低、論勝敗的戰場。

(作者為香港未來教育協會評論部總監)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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