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行政長官就有關公務員在監督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工作中涉不足與缺失之處,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進行調查,並宣布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30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調查完全由委員會轄下的3人調查小組負責,局方作為行政部門不會干預,調查會約見相關公務員查問。在完成調查並作出判斷,例如哪些人員需要對缺失負責,以至不足及缺失的程度,小組同時會就處分作出建議,給予當局作考慮。
楊何蓓茵說,如果當局採取紀律行動就需要進行聆訊,相關公務員亦可以自辯或委任法律代表。由於牽涉相關人員的私隱,以至政府部門的機密等,一般相關過程不會公開,但當局知道今次事件受公眾關注,會用合適但同時不違反原則的方式,公開讓公眾知道,到有結果時會再考慮如何讓公眾知得更多。她強調,為了令市民對政府有信心,而結果亦有機會引起相關公務員提出司法覆核,調查要做到公平公正。
楊何蓓茵提到,整個調查會以獨立委員會的結果為基礎,如果調查過程中發現其他失誤,不排除會同時調查,相關做法於設計部門首長責任制時已考慮到。在紀律機制方面,最嚴重的懲處是革職,取消所有退休福利及帶薪假期,其次是着令退休,雖然辭退相關人士,但仍保留退休保障,不過退休金或政府提供的公積金自願供款,都可以扣減一部分。其他罰則包括降級及嚴厲譴責等,可以導致3至5年內不可以升級或署任,同時會作出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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