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偉勇
政府昨日(10月29日)公開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提交的報告。行政長官李家超率官員於當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就事故鞠躬致歉,公布以逾千頁報告為基礎的問責安排和七項系統性改革措施。從問責的力度、善後的溫度與改革的廣度看,特區政府的處理並未止於道歉和個案追責,而是把刑事追責、行政問責、政治責任承擔與制度改革納入同一框架推進。
問責的力度,體現在三個層面同時展開且各自落到可檢驗的制度軌道之中。刑事追責方面,警方及廉政公署已起訴7人及兩間公司共25項控罪,涵蓋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屋宇署提出259項檢控,勞工處、消防處亦分別提出相關檢控,覆蓋不合規物料、消防裝置失效、地盤安全等環節。行政問責方面,政府已決定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交由公務員敘用委員會於3個月內完成調查。政治責任方面,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以請辭承擔責任。三個層面各有分工:刑事追究行為責任,行政調查處理公務員管理責任,政治問責回應決策層面的承擔。不同性質的責任對應不同的追究機制,而不是以某一種追責替代其餘。
善後的溫度,落在受災居民有沒有實在的安頓和可預期的未來。災難之後,讓居民有選擇、有時間表、有可觸摸的安定,是政府責任中最基礎也最不容含糊的部分。在長遠居住安排上,特區政府以高於災前市價的收購價收購業權,同時提供收取現金自行置業、以「樓換樓」方式購買資助房屋等選項,亦對不接納方案的少數個案預留後續處理機制。截至收購期限屆滿,宏福苑A至H八座共1971戶業主之中,99.3%交回信件接納收購方案,當中超過93%已簽署買賣合約,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最快年內可入住新單位。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形容收購價「意在惠民,以情為先,價錢遠高於去年11月發生大火前的市價」。如此高的接受率,是受災居民用行動作出的判斷。
改革的廣度,在於把火災教訓轉化為針對多層病灶的制度修補。獨立委員會報告顯示,事故既有承建商、顧問違規的直接因素,也有樓宇維修業界圍標積弊,以及監管過度依賴業界自律、部門協調不足的深層問題。特區政府推出的七項改革對應上述問題,當中重點是擬修訂《競爭條例》,將大型樓宇維修圍標刑事化,並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指定罪行,讓執法部門可凍結資產、追討犯罪得益,最高可判監十年。架構方面,計劃設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改組相關審查組,搭建跨部門數據系統識別風險,由政務司司長牽頭督導落實。整套舉措觸及利益鏈、監管架構與業主支援,屬香港樓宇維修領域少見的系統性治理調整。
三個維度勾勒出方案的結構框架,但方案的生命在於執行。問責的力度、善後的溫度和改革的廣度,已經使這份方案在結構上回應了查清原因、追究責任、堵塞漏洞的社會期待。但行政責任調查三個月內能否給出有區分度、經得起審視的個人責任結論;圍標刑事化的立法能否按明確的時間節點推進,並在條文設計中回應舉證與邊界的實際難題;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能否在接管市建局服務的過程中,真正建立起與利益鏈條之間的實質隔離,而不是再造一層行政程式;監管前線「依賴自律」的運作慣性能否隨制度調整而發生可見的改變——這些才是檢驗這份擔當是否完整的真正尺度。從「方案出台」走向「執行到位」,從「制度重建」走向「監管文化重建」,是比公布一份報告更漫長、也更不容易被看見的工作。這份擔當,需要延續到每一個具體的落實環節之中。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