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政府今日(29日)公開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並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將於三個月內就涉失職公務員展開調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下午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現行機制下,即使人員已退休,只要有證據顯示失職或違規,政府可拒絕批予退休金。
楊何蓓茵表示,調查小組完成工作後,將就不同公務員應負的行政責任及輕重作出結論,並向政府提出建議,包括採取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須接受紀律處分者將展開聆訊,確認有缺失後由當局決定罰則,包括革職、着令退休、降級、嚴重譴責、譴責或罰款,視失職嚴重程度而定;行政處分則適用於較輕微情況。
問及是否對涉失職退休人員有處理時,楊何蓓茵表示,根據《退休金利益條例》,若公務員在紀律程序期間退休而未完成程序,而處分可能達至革職或扣減退休金下的迫令退休,政府可拒絕批予或扣減其退休金。若人員行將退休而有失職證據,政府亦可在其退休前展開紀律程序,並可暫時不發放退休金,待評估後再作決定。公積金計劃人員政府亦可扣起政府自願性供款部分。
問及三個月調查時間是否足夠時,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表示,自8月起已逐步抽調不同職級人員組成團隊,並熟悉獨立委員會公開的大量資料,加上前期預備工作,雖然調查團隊及支援辦公室今日才正式成立,但可即時展開調查,相信時間足夠。
問及調查對象分布時,鄭美施指,估計約有100人需要會見,當中40至50人是調查對象,分布會因應獨立委員會指出的部門缺失重要性而定,涉及巡查、處理投訴等工作較多的部門,被調查人數自然較多。
鄭美施強調,只要涉及監督宏福苑工程火警風險的工作,無論任何職級或職系,都會是調查對象。已離職者若與事件有關,會盡量邀請協助,希望對方合作;在職者不配合可以以不履行職責處理,離職者則可透過部門文件及其他組員協助繼續調查。若調查中發現可能牽涉刑事問題,會聯絡執法機構處理。她指,在檢視獨立委員會的公開資料當中,暫看不到有與公務員相關的刑事資料。
(點新聞記者劉鴻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