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善後|獨立委員會報告公開 指災難反映安全規則以外制度性缺失

【點新聞報道】《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今日(29日)公開。今次獨立委員會報告分為兩冊,第一冊涵蓋第一章至第九章,第二冊涵蓋第十章至第十六章,合共16章,闡述完成研訊後的結果及建議。

《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今日公開。(點新聞記者梁譯尹攝)

其中第十一章「政府部門對宏福苑工程火警風險的監管責任和承擔」F章節第25條指出,經審視涉及各方的責任,委員會的結論是,宏福苑火災的發生,是由於個別來自私人市場人士的過失及故意的不當行為,以及長時間以來,建造業、消防安全工程業界、大廈管理業界及政府部門中有權責職能的機構及人士,未能察覺及處理樓宇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期間可能引致災難性火警的危險及風險所致;如此大規模的災難,不僅涉及違反安全規則,更反映長久以來規管制度的缺失和鬆懈的執法態度。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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