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香港海關今日(28日)拘捕一名球衣零售商男負責人,他涉嫌在售賣球衣、球衣印字和徽章的過程中作出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表示,早前接獲多宗舉報,指有人於網上和實體店舖銷售球衣、球衣印字和徽章時,在接受客人付款預訂貨品後,未能於指定日期或合理時間內向客人供應訂購的貨品,亦未有適時安排任何退款。截至昨日(27日),海關接獲的舉報涉及38名客人,涉及款項共約6.7萬元。
海關經調查後,人員今日拘捕一名50歲懷疑涉案男子,他是該位於旺角涉事店舖的負責人。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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