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19日,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連發4條公告,分別涉及對盾構機等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優化調整無人機相關物項出口管制、優化調整挖泥船相關物項出口管制,以及進一步優化兩用物項出口管制質疑和鑒別工作等。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當日表示,中方願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交流機制,與相關方就出口管制政策和實踐開展溝通對話,同時聽取各方有關意見建議,進一步認真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積極促進、便利合規貿易。
軍事專家宋忠平接受點新聞訪問表示,盾構機、挖泥船、無人機,尤其是高性能無人機,確實具備明顯的軍民兩用屬性。「如果這類裝備被相關交戰方轉用於軍事目的,就會危及地區和平安全,甚至對世界和平穩定帶來風險。」宋忠平說,中國對這類兩用物項加強出口管控,是理所應當的。「我們要輸出的是和平,而不是戰爭、不是威脅,因此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出台相關規則調整,很有必要。」
宋忠平談到,盾構機原本主要用於城市地鐵、公路鐵路隧道等民用基建掘進作業,但憑藉強大的地下開挖能力,也可以被用來挖掘地下工事、坑道等軍事工程;挖泥船也可用於造島作業,或許會改變相關海域態勢;而高性能無人機,民用場景可用於測繪、巡檢、農林作業,但是其長航時、載荷搭載、遠程操控等技術特性,一旦被交戰方投入戰場,可執行偵察、打擊相關軍事任務。
談及是否會影響民用無人機出口,宋忠平指出,此次針對無人機做出的優化調整,其實有兩層含義:低端、民用的無人機,管制有所放寬,方便擴大出口;但是具備戰場應用潛力的高性能無人機,管控力度是加強的。「不光是整機,這類無人機對應的相關部件、飛控系統、發動機等配套物項,同樣納入嚴格管控範圍,避免這些設備被轉用至戰場、妨害和平。」他繼續分析稱,放開民用無人機,可以擴大中國無人機產品在全球市場的份額;而有可能被用於戰爭目的的無人機,則實施從嚴管控,有利於維護地區和平穩定,是一項積極的安排。
關於挖泥船,宋忠平表示,其本身屬於軍民兩用物項,在出口優化調整後,如果是用於河道疏浚等正常民用用途,終端用戶明確申報使用目的,可以考慮對外出口;但如果相關國家涉及島嶼爭端,試圖通過採購挖泥船新建島嶼、將礁體吹填成島,這類情形就會嚴格管控。
宋忠平再次強調,管制是依據出口管制法規,將結合最終用途以及終端用戶的具體情況,依法開展許可審查。
(點新聞記者朱燁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