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戴港盛涉濫發免針紙案押11·20裁決 控方:僅一張免針紙欠醫療理據足裁定有罪

私家診所醫生戴港盛涉向病人濫發3751張新冠疫苗「免針紙」。(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西醫戴港盛被控於2022年2月至9月期間,涉向病人濫發3751張新冠疫苗「免針紙」(醫學豁免證明書),並涉及洗黑錢等罪名;次被告楊璦瞳被指介紹他人到戴診所求醫,與戴港盛共同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於10月15日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押後至11月20日裁決。

審訊中,7名獲發「免針紙」的病人及3名放蛇警員擔任控方證人,有人供稱戴港盛在診症時並未檢查病人身體。控方結案陳詞指,除控方證人的「免針紙」外,其餘約3700多張「免針紙」多以藥物過敏為豁免理由簽發。控方認為,戴港盛剔選相同理由發出大量「免針紙」,反映他沒有真誠地為病人進行醫療評估。

法官練錦鴻關注,大部分求診者未出庭作供,法庭是否需要裁斷,戴為他們發出「免針紙」時,均屬於不誠實使用電腦,控方指,不誠實取用電腦的控罪詳情沒有指明「免針紙」數量,但法庭可按照證據,推論戴不誠實地發出涉案所有「免針紙」。官問,「如果我發現,有一張(「免針紙」)係無理由,足唔足以被告裁定有罪?」控方稱是。

控方庭上補充指,次被告楊璦瞳曾在社媒群組管理診所護士工作時間、制訂收費及調整佣金,認為她與戴港盛「共同犯罪」,角色不限於協助及鼓勵主謀。經9日審訊,控方傳召7名獲發「免針紙」病人,有人指戴曾問「千五蚊一張(「免針紙」),O唔OK?」,病人供稱診金為1000至4000元,而戴未作身體檢查。有證人稱戴診症時聽電話並要她在外等候;3名放蛇警員則供稱,曾向戴表示「驚打針」,戴回應「淨係驚唔夠㗎喎」,稱須患心臟病、皮膚病或家族性遺傳病才可獲「免針紙」,卻在未做檢查的情況下為3人簽發「免針紙」,其中一人更是為不在場的兒子取得「免針紙」,每人收費4000元。

控方舉證後,戴、楊均作供,戴稱病人患胃炎、心口痛等不宜接種,故誠實發出「免針紙」,否認無視病情濫發,並就一個月發出1664張「免針紙」辯稱「我一個人無可能發到咁多」,估計有護士或他人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發出;楊稱自己為無薪義工,收費多少及佣金調整皆由戴全權決定,她僅代為轉達,因相信戴專業判斷而未料到有濫發情況,並否認自己曾在社媒群組稱「不用擔心,一定出到」的「承諾」是保證病人必能獲發「免針紙」,聲稱此舉只是為了安撫病人。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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