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4日)公布,觀塘一間食物製造廠的一個鮮肉榨菜包樣本,被檢出每克含25萬個蠟樣芽孢桿菌,超標1.5倍。中心正跟進事件,並指示涉事食物製造廠停售和棄置相關食品,同時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
食安中心表示,根據《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即食食品每克含超過10萬個蠟樣芽孢桿菌即屬不滿意。中心已即時派員到有關食物製造廠調查,並知會其上述違規事項。該食物製造廠已按中心指示停售和棄置相關食品。
食安中心指,蠟樣芽孢桿菌普遍存在於環境中。如製作或貯存食品的過程欠缺衞生,可引致該菌繁殖。進食含過量蠟樣芽孢桿菌或其耐熱毒素的食物,可能引致腸胃不適,例如嘔吐及腹瀉。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