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講人系列|六位數稅務炸彈從天而降 回流港人晴天霹靂:禍延留英家人

【點新聞報道】回流香港卻惹上英國稅務手尾!日前有英國稅務業務博主於社交平台上表示,移英廿年的C女士,三年前回流香港定居,近日突然收到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通知,被追討高達六位數英鎊的入息稅,原因是稅局判定她數年來在境外的銀行戶口往來屬於海外收益,須予徵稅。C女士晴天霹靂,直言:「點解我已經回流咗,仲要徵我境外入息稅?」

C女士接受稅務專業人士諮詢時透露,自己移英二十年,三年前回流香港,但最近突然被HMRC徵收六位數英鎊的入息稅。她感到莫名其妙,因為涉稅年度她已回流,已不算是稅務居民,認為無理由仍徵收她的境外入息稅。她更指出,海外戶口流動的資金,大部份不屬於入息本質,實質是與境外親人的資金往來。

不過,最令C女士震驚的,是稅局原來曾發信以「Overseas income and gain」名義(簡稱「WDF」個案),要求她交待海外資金往來,但該信及催函,竟是寄到她幾年前已出售及遷離的英國舊居。C女士認為,她之前出售英國舊居已申報CGT(資本利得稅),稅局無理由寄信到已沽售的物業,導致她收不到信適時回應。如今稅局寄追收信到她在英國的物業,是家人通知她後才知曉。

C女士擔心的,是她仍持有英國的居所,供留英家人居住。若不繳納六位數英鎊欠稅,HMRC有權沒收房子拍賣抵稅,從而禍延家人。

為何會發生這種「誤寄」情況?原來C女士過去未有報稅,認為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所以毋須報稅。然而正因為沒有稅務記錄,HMRC不知納稅人的情況。通過這些WDF信件,稅局可以對任何認為有懷疑個案,按銀行交易紀錄要求納稅人交代。

事件在社交平台引發熱議,有網民直言:「回流返香港,不代表從此就不是英國tax resident……仍然是有英國居所,何以證明是回流?」亦有網民指出:「需唔需要交英國入息稅係睇taxpayer係咪tax resident,同佢喺英國幾耐咩國藉並無關係。」另有網民認為:「自己冇通知政府係自己mistake,你離開香港都要通知稅局啦!」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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