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評四方|「互聯網+金融」須防範流動性萎縮與金融詐騙

文/關品方

「十五五」規劃之中的金融強國建設,重要一環是「互聯網+金融」,依託網絡開展資金歸集、借貸、理財、支付等業務。流動性風險是最致命的風險點之一。互聯網的傳播特性放大了金融詐騙對普通民眾的傷害。單以恒大財富(俗稱P2P)為例,根據司法機關披露信息,從產品發行到2021年8月爆雷,累計募集資金約921億元人民幣。資金全部流入恒大集團體系,屬於典型的非法吸收社會資金自融,涉及超過10萬名投資者,包括員工、員工親屬、業主、供應商和社會普通投資人。

互聯網金融在運作過程中,需要防範因爆雷而導致的流動性萎縮。平台資金流出遠大於資金流入,備付金不足,無法正常兌付用戶本息,進一步引發擠兌,最終資金鏈斷裂,造成重大損失,投資者血本無歸。

P2P的運營性質是銀行業務,原則上應該以監管銀行的方式進行有效監管。核心需要防範以下導致爆雷的誘因:

1.期限錯配最關鍵。把用戶短期理財資金投向長期項目、長期債權,風險很高。產品到期需要兌付,但底層資產還沒有回款。一旦新增投資資金變少,就立刻出現流動性缺口。很多P2P爆雷的核心根源就是期限錯配。監管要求嚴禁隨意拆分底層資產期限,不能用新投資者的錢兌付老投資者本息。如果違規去做,說得漂亮點是龐氏模式;說得乾脆點是龐氏騙局。

2.資產質量若惡化,逾期壞賬會集中爆發。網絡貸款、供應鏈金融出現大規模借款人逾期、違約,而底層資產收不回現金時,即使賬面資產規模很大,但如不能及時變現,直接造成流動性枯竭。在經濟下行階段,這種風險會集中暴露。一旦出現擠提,如果沒有第三方的托底保證,那就神仙難救。

3.集中贖回、擠兌風險。負面輿情擴散時,投資者出現恐慌,會集中申請提現。極端情況下,出現對P2P運營商財政狀況不穩的謠言時,會導致擠提,牆倒眾人推。互聯網信息傳播速度快,擠兌會在極短時間內發生。即便平台本身經營尚可,若遭受大規模集中贖回,會耗盡流動性儲備,不想倒也得倒。

4.資金管理不規範,出現自設資金池、資金被挪用自融。平台歸集公眾資金形成資金池,若隨意挪用資金用於股東自融、向關聯企業輸血、大股東隨意揮霍沒人管。客戶資金和平台自有資金如果沒有隔離,客戶備付金被佔用,直接造成無錢兌付。非法向非特定客戶群公開吸收社會資金的行為,如果缺乏有效監管,容易誘發大股東進行詐騙。

5.市場與外部環境衝擊,市場利率劇烈波動、行業政策調整,投資者信心下降,新增資金持續萎縮;形成下行閉環,早晚肯定出事。經濟活動停滯時,部分互聯網金融的長期資產難以快速變賣變現,出現大量流動性差劣的不良資產,如果沒有緩衝墊,會迅速陷入流動性危機。

解決方法是互聯網金融(P2P公司)一定要有等同銀行經營的正式牌照,接受嚴格的監管,按年度牌照更新。主要是防控流動性風險。以下四點屬於銀行學的基本認知。

·嚴格客戶資金存管,客戶資金與機構自有資金隔離,禁止自建資金池

·控制期限錯配,做好流動性壓力測試,計提流動性儲備

·嚴控底層資產質量,分散資產,做好逾期預警

·建立輿情監測,做好極端贖回情景預案,必要時監管機構需及時介入處置

如何防範金融詐騙,保護普通民眾不受侵害,是應有之義。互聯網金融詐騙的特點是線上傳播、包裝成高收益理財,利用社交網絡擴散,受害群體以普通老百姓、中老年居多。綜合多年來爆雷經驗,筆者認為應從監管機構、平台審查、社會宣傳、民眾自身四個層面共同設防。

監管機構層面要源頭治理,強化准入與打擊,進行嚴格金融業務牌照管理。沒有相關金融牌照,不得開展吸收資金、理財放貸業務。凡是無牌照卻公開募資的,直接屬於非法金融活動,觸犯相關法律,應馬上查處關停。有關方面需常態化排查整治虛假互聯網理財、虛假數字貨幣投資、虛假供應鏈金融騙局;對平台廣告、短視頻社交渠道的金融營銷加強監管,打擊虛假收益宣傳。此外要加大對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刑事打擊力度,加快案件偵辦、資產追繳,盡可能挽回受害群眾損失;應公開典型案例,曝光騙局模式。

平台審查層面要落實主體責任,持牌互聯網金融機構要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所謂KYC和AML,即「知底細、防洗錢」),不向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民眾推銷高風險產品;充分揭示風險,嚴禁「保本高息」這類虛假宣傳。應對營銷引流渠道嚴加管控,杜絕第三方渠道誇大收益、隱瞞風險,誘導民眾投入資金。

社會宣傳層面要落實公共教育,提升大眾識別能力。很多受騙群眾都是被「高收益、零風險」吸引。要常態化科普,指出高收益必然伴隨高風險,不存在穩賺不賠的理財。重點應面向中老年群體開展反詐宣傳、識別常見套路,包括許諾高額回報、熟人拉人頭、社交群洗腦、吹噓「代言人」、在虛擬平台(APP應用程式)投資。必須提醒民眾,凡是私下轉賬、脫離正規存管賬戶誘使投資的,大概率是騙局。

民眾自身層面是最後一道防線,要認清凡是投資理財,必先核實機構是否具備合法金融牌照,拒絕陌生APP、微信群、朋友圈推薦的「內部理財項目」;堅決摒棄貪高息的心理,遠離明顯高於市場正常水平的回報;不參與「拉人頭返利」模式的投資,警惕熟人、親友的誘導;一旦發現異常,要停止追加投入,及時報警,保留聊天記錄、轉賬證據。

總而言之,互聯網金融流動性萎縮的頭號風險來自期限錯配、資金池挪用、底層資產壞賬以及恐慌擠兌,必須靠嚴格監管的定期發牌制度確保資金存管、壓力測試、嚴控資產,守住流動性底線。防範金融詐騙,一方面監管機構要嚴查無牌經營、打擊非法金融;另方面要做好全民金融反詐教育,引導民眾摒棄暴富幻想,認清「高回報等於高風險」,守住個人財產安全。

回顧2013至2023年P2P網貸流行,全行業累計非法吸收總資金從案件及行業整體規模統計,爆雷平台跑路、停業立案、追繳清退等各類問題平台,高峰期全國線上P2P超過一萬餘家,巔峰時期同時運營約5000家。2018年爆雷潮集中爆發,單年出現問題平台1282家。2020年11月,新規法例出台後,全國無牌運營P2P幾乎全部清零;後續2021至2023年,主要是存量案件審理和資產處置,全國還有300多家持續爭取取得相關牌照,不再有新的運營平台出現。期間納入專項整治、停業立案的問題平台合計兩千餘家,其中公安刑事立案約一千餘家。曾經上線的一萬餘家包含大量短命、上線不久即跑路的小型平台。真正發生爆雷問題(提現困難、公安立案、失聯跑路)的,10年間共約兩千多家。行業巔峰期(2018)的年度交易規模約3萬億元,是全部平台的成交流水。因為存在大量到期即滾存,非法吸收的本金總額估計少於這個數字(約50%)。整治初期(2019年),全行業存量有待兌付的餘額最高大約8000多億元;後續持續壓降,通過延後兌付、資產處置等方式逐步消化。流水不等於本金,很多平台是借新還舊的循環滾賬。各個爆雷案件的「累計募集」含大量復投續投金額,實際投資人本金損失遠小於賬面募集總額。

2013至2023年的十年間,重大爆雷案件有:

e租寶(鈺誠系,2015年爆雷),累計交易流水700餘億元,實際吸收資金500餘億元,涉及約90萬投資人,大量虛構融資租賃項目,借新還舊,高管大肆揮霍,主犯丁寧被判無期徒刑

善林金融(2018年爆雷),線上線下結合,全國上千家門店;累計非法集資737億元,62萬餘名投資人,案發未兌付本金217億元,實控人周伯雲被判重刑

團貸網(2019年爆雷),頭部巨型平台,總部在東莞,涉案金額超1300億元,22萬餘名投資人,大量虛構標的,實控人唐軍投案,是華南規模最大P2P案件之一

紅嶺創投(紅嶺系,2019年爆雷),也是頭部巨型平台,總部在深圳,累計非法集資1395億元,52萬人參與集資;造成12萬人本金損失共164億元;實控人周世平被判處無期徒刑

小牛資本(平台名稱是「小牛在線」),總部也在深圳;線上平台+線下理財,非法吸存超1000億元,130餘萬投資人,集資詐騙約90億元;大量資金投向房地產、個人揮霍,主要責任人終審定罪

快鹿系(上海)依託影視項目包裝理財,涉案434億餘元,10餘萬投資人,未兌付152億元,也是線上平台+線下理財結合的重大案件

中植集團(2023年爆雷)旗下的四大財富公司定向定期投融產品大量逾期,資金池斷裂、嚴重資不抵債,負債本息約4400億元;大量投資人資金被套,相關企業被刑事立案;存量客戶約20萬人;2024年集團申請破產清算,開展債權申報、資產處置、追贓挽損工作,完成債權申報的債權人共6.25萬人

筆者個人認為,P2P(peer to peer)的初衷是信息中介,應被定義為「網貸信息平台」。但由於互聯網技術的信息聯通發達,原本應該是地區性、小規模、同業界的投融互助安排,資產端和理財端相互認識,互相合作,共同發展;中小微企業通過P2P可以解決向銀行貸款申請時間長、利息高、甚至不受理的困難。可惜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大量平台異化為自融自用、非法集資的龐氏騙局。2018年集中爆雷潮之後,2019年國家全面整治,2020年實現大量P2P平台運營清零,此後多年持續司法審判、資產追繳退賠。全行業全部爆雷平台合計非法吸收總資金估計高達6萬億元,涉及約1500萬投資人;導致流動性蒸發,消費意慾減退;加上新冠疫情3年改變經濟行為模式,以及科技高速發展影響一般就業,到今天餘波仍在,影響深遠,值得中國經濟學的專家學者們對此深入檢討,從中取得教訓。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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