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電工收1.5萬元助人虛報工作經驗申電工牌 判囚兩個月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註冊電工,協助一名申請人虛報工作經驗,串謀詐騙機電署發出註冊電工牌照。(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廉署早前起訴一名註冊電工,協助一名申請人虛報工作經驗,串謀詐騙機電署發出註冊電工牌照。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日(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兩個月。

被告陳國威,45歲,金諾燈光音響工程有限公司(金諾)時任註冊電工,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廉署指,任何人士在本港進行電業工程,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共分為五級,當中A級證明書(即俗稱「電工A牌」)為入門等級資格,申請人需具備最少5年於電業工程公司工作的經驗,當中最少一年在註冊電工監督下工作,並須附上相關工作證明供署方評核。案情透露,一名男子於2021年中向機電署申請註冊「電工A牌」,但機電署指其證明不齊全,並要求他補交工作經驗證明,該名申請人遂於友人介紹下尋求陳國威的協助。

該申請人其後提交補充證明文件,包括由陳國威在未獲授權下以金諾名義簽發的證明,虛假聲明該申請人於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受僱於金諾,並受陳國威監督。該名申請人最終獲批「電工A牌」,而陳國威在該申請期間,從對方收取共15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註冊電工牌照申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金諾未曾僱用該名申請人,而陳國威從未獲授權發出該證明信。該名申請人為同案被告,49歲,同被控上述串謀詐騙罪名,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答辯。

此外,廉署上周五(9日)亦起訴一名設計工程公司東主賀志兵(53歲),控告他涉嫌與一名申請人串謀詐騙機電署發出「電工A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將於明日(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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