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恒大集團始創人許家印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等數罪,早前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恒大地產集團亦被判處罰金人民幣70億元。恒大清盤人上月底以許家印的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指兩名富商蔣大龍及張松橋疑違約,向兩人追款共約191.5億港元。不過在事隔逾一周後,張松橋即作出反擊,於今日(8日)入稟高院向許家印追討逾101億港元的款項。
原告是中渝置地、港通控股主席張松橋,被告則是許家印。入稟狀指,在案件涉及的所有關鍵時間,與訟雙方為朋友關係。自2010年至2020年期間,與訟雙方訂立多項口頭協議,張松橋應許家印的要求,向許墊付總額290億港元的貸款。而在2014年至2020年期間,許家印分別多次向張松橋還款,償還了合共186.5億港元。
入稟狀續指,根據一份2022年11月15日的書面確認書,許家印以書面形式確認,截至2022年11月15日,仍欠張松橋101億港元。因許違反上述協議,未能償還該筆貸款餘額,張遂要求法院頒令,許須償還該筆101億港元的款項,並支付利息及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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