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善用過渡性房屋 穩步推進北都與簡樸房

文/姚銘

香港房屋問題積累多年,過渡性房屋政策自2020年起大力推展,至今已成為本屆政府解決基層住屋困境的重要一環。截至今年6月底,全港超過2115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投入服務,多個項目使用率逾100%,部分更高達130%至190%以上。這些數字清楚顯示,過渡性房屋不僅改善輪候問題,更在收地清拆、簡樸房過渡及北部都會區發展中發揮關鍵緩衝作用。

筆者認為,過渡性房屋的最大價值,在於其「緩衝」角色。政府推進北部都會區、新發展區及市區重建時,無可避免要收地清拆。受影響的寮屋住戶與居民需要時間尋找合適居所,過渡性房屋正好填補空隙。牛池灣村等實際個案已證明,安排不符合傳統安置資格的住戶入住過渡性房屋,並配合搬遷津貼,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若沒有這層緩衝,收地進度必然受阻。

同樣,簡樸房制度也高度依賴過渡性房屋。簡樸房以「先登記、後執法」方式規管分間單位,提供48個月過渡安排,但部分住戶仍可能因改造或執法而需要短期搬遷。政府新增「丙類租戶」類別,專為受影響分間單位住戶提供迫切安置;簡約公屋預計2027年3月底前全數落成約3萬個單位,與過渡性房屋互相配合,形成完整的短期至中期房屋階梯。

不過,近期坊間不時有意見擔心過渡性房屋的去留問題。根據政府資料,現時全港約48個過渡性房屋項目中,營運期普遍設為3至5年,未來將陸續有大批單位到期;而簡樸房制度登記期亦於明年2月底屆滿,並逐步邁入執法期。當局宜盡早明確交代過渡性房屋的未來定位及後續安排,避免單位銳減造成安置斷層。

另一個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就是寮屋。全港已登記住用寮屋仍有約8.1萬間(私人農地約5萬、政府土地約3.1萬)。官地寮屋牌照並非業權,法律上不能買賣或租賃,但「二房東」轉租、甚至被誘騙購買的情況並不罕見。每當政府因北都發展收地時,部分住戶往往拖延至最後一個月才要求寬限,直接影響提速進度。北都作為香港未來新引擎,不宜出現「一路之隔,一邊是科技城、另一邊卻是寮屋」的失衡景象。政府不妨在北部都會區先行先試,加大宣傳寮屋牌照的法律性質與安置安排,逐步取締非法佔用與轉租,善用過渡性房屋作為緩衝,讓合資格者盡早遷入妥善居所。若成效不俗,便可推展至全港,讓寮屋完成歷史任務。

因此,筆者支持政府繼續保留並靈活運用過渡性房屋。即使部分項目因長遠用地規劃而結束營運,仍應視乎需要延長合適項目年期,或保留「儲備單位」,以應對收地高峰、簡樸房執法及北都寮屋清拆的安置需求。同時繼續容許調整租戶比例,善用丙類機制,確保資源用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

過渡性房屋不是永久方案,卻是當前最務實的「安全網」。它既改善基層生活,又為發展大局提供穩定基礎。政府應盡快明確定位、靈活延展,讓過渡性房屋在未來數年繼續發揮關鍵緩衝作用,真正做到發展與民生並重。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北區區議員、民建聯執委)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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