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將軍澳「子彈仔」深夜橫行擾民  警傳票檢控7青少年

【點新聞報道】「子彈仔」文化重出江湖。西貢區區議員張美雄近日指,將軍澳居民不時被改裝單車(又稱「子彈仔」)的強勁音樂滋擾,他於深夜時分親身到場追截有關人士,同時向警方舉報,希望能有效制止噪音。將軍澳警區人員昨日(26日)在社交平台表示,警方關注單車違法行為,近日採取行動,並以傳票方式檢控7名年齡介乎14歲至17歲男子,涉及「夜間或能見度低時未亮前白後紅車燈」及 「沒有明顯需要在行人路騎踏單車」等違法行為。

警方在將軍澳打擊單車違法行為。(將軍澳警區FB)

根據警方上載圖片,涉事單車包括多輛「子彈仔」,其中一輛加裝喇叭,車身印有「戀愛爆走中」等字眼。警方表示,將軍澳警區將會持續執法,打擊不同類型的違法行為,確保道路安全,同時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涉事單車包括多輛「子彈仔」。(將軍澳警區FB)

警方呼籲,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1(6)條,任何人不得在黑夜時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在道路上騎單車或三輪車或掌管人力車,除非他在車頭展示一盞白燈及在車尾展示一盞紅燈。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2,000元或監禁。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8)條,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單車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500元或監禁3個月。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並可能違反多項《道路交通條例》,相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

(視頻來源:張美雄FB )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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