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並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點新聞整理了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全文,快來一文睇清!
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
目錄
第一篇 開創新局 打開新篇章
第二篇 強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設
第三篇 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 引領空間格局優化
第四篇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搭建全球合作網絡
第五篇 切實提升民生福祉 完善民生保障體系
第六篇 統籌發展和安全 提升公共治理效能
第七篇 強化五年規劃實施保障機制
結語
序言
在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香港特別行政區首次制定五年規劃。這是特區政府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提升治理效能的重大舉措,是主動對接國家發展的戰略、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謀劃需要,也是凝聚社會共識、團結各界力量,推動香港由治及興、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行動綱領。
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香港五年規劃),要立足香港實況,訂下香港中長期發展戰略,明確發展方向、任務目標、策略重點和實現路徑,以及具有香港特色,可操作、有效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項目。透過五年規劃,發展方向將更加清晰,資源配置更加有效,社會預期更加穩定,市民福祉和各地投資者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建設一個更開放、更包容、更自由、更繁榮、更安全的香港,成為連接國家與世界的通道橋樑和世界上更具吸引力、更具活力和更充滿機遇的國際都會,持續為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獨特的更大貢獻。
第一篇 開創新局 打開新篇章
第一章 把握百年變局下的戰略機遇
1.1 「十四五」時期,在中央的領導和大力支持下,香港實現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歷史性轉折。2019年,香港發生了港版顏色革命、黑暴,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無辜市民被襲擊、設施被焚燒破壞、生活受阻,社會動盪不安。中央政府果斷出手,制定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社會秩序得以回復正常。特區完善了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新一屆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區議會相繼組成。特區政府光榮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和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踐了26年8個多月未履行的憲制責任,為香港得以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促改革提供了可靠保障。香港運作回復「一國兩制」的應有內涵,香港進入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經濟增速由負轉正,香港維持世界自由經濟體排名第一,跨境財富管理排名升上世界第一,世界競爭力排名第二,國際金融中心排名三甲,人才競爭力排名第四,國際航運中心維持第四,商品貿易升至排名第五,2025年全職僱員就業收入中位數四年間增加約20%,香港政治經濟形勢處於歷史最好時期。
1.2 「十五五」時期,香港發展處於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當前,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加速演進,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權主義與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激烈碰撞,大國關係牽動國際形勢,國際形勢演變深刻影響香港發展。香港作為高度外向型經濟體,極易受到上述環境變化的影響。香港自身經濟結構亦有優化空間,新舊發展動能轉換任務艱鉅,社會深層次問題有待加快化解。
1.3 放眼世界,在動盪不安的局勢中,中國已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主要穩定器和動力源。「十五五」規劃勾勒了國家未來發展藍圖,並對香港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提出了更高要求,為香港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打開了新空間。香港要主動識變、應變、求變,全面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首次制定五年規劃,牢牢把握國家發展機遇。
1.4 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突破,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等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內外環境的變化要求香港改變思維方式和理念,借鑑內地經驗和世界主要經濟體的有效做法制定中長期發展戰略,明確發展方向、任務目標、策略重點和實現路徑,以此補足香港發展不足之處,實現更好更快發展。
第二章 「十五五」時期香港的歷史方位
1.5 「十五五」時期是香港主動適應時代潮流,鞏固提升自身優勢、培養發展新動能、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機遇期;是香港抓住機遇,加快由治及興,增進市民福祉,建設更加美好家園的關鍵五年;是香港在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大有可為的五年,肩負著發展自身、貢獻國家的雙重使命。
第三章 鞏固提升香港獨有優勢
1.6 香港享有「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制度優勢根基深厚,堅持奉行自由開放的經濟體系,資金、貨物、人員、資訊自由流動。作為全球唯一實行中英語並行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擁有崇高法治聲譽,實行簡單稅制,擁有廉潔高效的政府架構和公務員團隊以及與國際接軌的監管標準,共同組成一個穩定、安全、公平、可預期的國際化營商和投資環境。香港是「安全港」,「安全港」就是「發展港」,安全已成為香港發展的一大競爭優勢。香港擁有世界一流的教育和人才資源,是享譽全球的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在吸納全球高端要素資源方面一直走在前端。香港有實力、有能力、有信心扮演好「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在實現自身更好發展的同時,為服務國家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貢獻香港力量。
第四章 五年規劃秉持的理念
堅持「一國兩制」方針
1.7 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一國兩制」實踐始終不走樣、不變形。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加強特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升香港依法治理效能,鞏固由治及興的良好局面。
堅持民生為本
1.8 堅持以民生為本,切實排解民生憂難。聚焦市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加大民生投入,優先解決房屋、醫療、教育、就業、安老等深層次民生訴求,不斷提升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行政主導
1.9 堅持行政主導原則,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履行當家人職責,敢於擔當、善於作為,切實擔負起治理香港的「第一責任人」責任。行政機關發揮主導作用,展現高效治理效能,協同立法、司法機關各司其職,凝聚團結管治協同力量。制定和落實五年規劃是一項艱鉅且龐大的系統工程,行政機關要全面發揮「決策主導、資源主導、組織推動、公共優先」¹的關鍵作用。
堅持改革創新
1.10 堅持深化改革,以制度創新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公務員制度體系,強化部門首長責任機制。強化跨部門協作,加強監察監督,提升公共服務水平。落實數字政府、大規模人工智能應用等措施,優化流程,提升效率。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土地房屋供應與產業結構轉型。在金融、創科、北部都會區、民生服務及區域協同等重點領域,以制度優化和政策革新破除發展瓶頸,進一步提升香港整體競爭力和發展動能。
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
1.11 堅持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政府發揮戰略引領、基礎設施投資、制度創新作用,確保法例與時並進,維持開放、透明、法治化、國際化的優質營商環境。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航空等既有優勢,加快發展創新科技,提升香港綜合競爭力;另一方面,政府引導市場和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創新活力與競爭力,推動資金、人才、技術等要素自由流動與優化配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形成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協同力量。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1.12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穩定發展的基礎。切實貫徹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責任,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防範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全力營造安全、宜居和穩定有序的發展環境,為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駕護航。
堅持規劃務實有為
1.13 以實證為本、系統理念,統籌推進規劃編制。突出重點,聚焦關鍵領域精準發力,全面提升發展動能。量力而行,制定切合實際的發展目標,穩妥有序推進。把規劃和實施一併考慮,全程貫通,務求實效。匯聚智慧,廣泛吸納各方建言獻策,集思廣益凝聚共識。
第五章 主要目標
1.14 經濟發展取得新突破。鞏固提升「四中心、一高地」,即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及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加快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並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促成科技與產業深度融合的經濟結構,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和高增值供應鏈服務中心。深化金融創新,以金融賦能產業,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數字金融等高端金融服務。
1.15 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持續提升。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建設,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影響力顯著增強。推動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文體旅融合發展更蓬勃。擴大優質高等教育,吸引更多非本地學生來港就學及全球頂尖人才和創新團隊落戶香港,提高經濟發展動能和提升國際競爭力。
1.16 北部都會區建設加速提效。以北部都會區作為高等教育和創新科技發展的主要增長引擎,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透過產業園區、大學,以及科研機構協同發展,形成「產、學、研」²深度融合的創新生態圈。同時以智慧城市理念規劃交通、房屋、綠化及公共設施,完善生活配套,將北部都會區發展為宜居宜業宜遊的大都會,進一步強化香港整體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動能。
1.17 民生福祉顯著改善。持續改善社會民生,優化公共服務,提升醫療、教育、房屋、安老等民生領域的服務水平。加強勞工權益保障,完善就業支援措施,社會保障體系更精準到位。加快智慧城市建設,生活環境更宜居宜業,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增強。
1.18 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取得重大進展。積極參與國家重大戰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前海、南沙、河套重大合作平台建設,加強與內地城市在科技創新、產業協作、基礎建設互聯互通方面的合作,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試驗田,更好擔當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角色。深度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拓展全球合作網絡,說好中國故事,為國家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和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貢獻香港力量。
第二篇 強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設
鞏固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2.1 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在充分發揮香港既有優勢的同時,加快發展及提高新質生產力。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建設香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打造香港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可進一步提升香港競爭力。全力推進「四中心、一高地」的建設,有助推動香港經濟持續發展,釋放促進民生改善的發展紅利,不斷提升市民福祉。同時,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等,將為「四中心、一高地」建設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促進科研創新和產業發展,並充分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內聯外通」的獨特優勢和國際化城市地位,進一步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第六章 國際金融中心
2.2 金融是香港的根本和最大的優勢。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必須彰顯國際定位,以開放的金融市場吸引全球資金、人才和財金企業匯聚香港。秉持「以穩促進,以進固穩」的方針,壯根基、穩結構、強功能、控風險,充分發揮金融賦能實體經濟的核心作用,建設安全高效的金融基建,系統性構建多元化資本市場。通過深度融合內地與海外市場,積極鞏固香港作為聯通全球金融市場的樞紐功能,便利國際資本把握國家及亞洲發展機遇,同時助力內地企業和資本高水平走向世界,並在全球金融治理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節 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
2.3 強化香港作為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功能。全面壯大離岸人民幣業務規模,持續完善離岸人民幣生態體系,增強流動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流動性補充機制,加快推進離岸人民幣產品創新和擴展產品類型,構建全覆蓋、多層次的人民幣跨境流通網絡,提高離岸人民幣融資穩定性。積極推動人民幣作為政府的支付貨幣。進一步增強離岸人民幣市場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全面提升對貿易、投融資及跨境業務拓展等領域的支持和促進作用,並支持企業在跨境經貿業務上更廣泛使用人民幣,便利人民幣與其他地區貨幣的兌換。加強內地與香港金融監管溝通,在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穩定議題上保持緊密交流。
2.4 推動香港鞏固全球領先跨境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為全球主權基金、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強化香港管理內地與全球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的功能。完善監管和市場基礎設施、壯大專業服務生態,積極推動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優化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和附帶權益稅制,驅動更多國際和內地家族資本及長期資金落戶香港並擴大業務。擴大多元資產管理類別和產品選擇,推動基金市場發展,例如另類資產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等多元化資產管理工具,從而全面提升資產和財富管理的深度與廣度。
2.5 強化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深化與內地及海外市場監管合作,充分運用國際保險、再保險及資本市場比較優勢,推動傳統保險與非傳統風險管理工具協同發展,發揮保險相連證券、專屬自保公司、航運專項風險池等多層次風險轉移和分擔機制的疊加效應,鞏固香港作為區域乃至全球巨災及專項風險管理樞紐的戰略功能。同時強化保險業風險為本的資本制度,鼓勵保險資金投資香港及內地的基建項目,提升保險業界風險防控能力和風險管理文化。
第二節 優化股票和債券市場
2.6 圍繞股票及債券兩大核心市場,持續優化市場制度設計和產品生態。提升市場深度、廣度與流動性,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及國際資本「引進來」。承擔香港作為國家金融對外開放試驗田的角色,積極提升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2.7 優化證券市場效能。加強上市制度的競爭力及提升證券市場基建的營運效率,支持內地及海外行業龍頭及優質新興產業企業赴港上市,包括深化香港交易所與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對接合作,助力更多內地優質企業透過香港的上市平台對接國際資本市場,構建更加順暢高效的上市服務。完善擴充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機制,拓展新興領域,發揮投融資平台功能,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及全球南方等新興經濟體的經貿、金融與基礎建設合作。
2.8 優化國際債券市場。協同推進一級市場發行、二級市場流動性提升、離岸人民幣業務拓展,以及固定收益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債券通」(南向通),持續推進南向通在投資規模、投資者範圍、產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優化擴容。推動更多內地機構投資香港債券市場,擴大「股票通」、「債券通」、「理財通」、「私募通」渠道和業務量。發展多元金融產品與風險管理工具,研究為回購交易設立中央對手方結算及完善場外衍生產品規管。穩步推進政府數字債券常態化發行,完善相關法律和市場配套,推動數字債券普及化,加快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 CMU)商業化、國際化及現代化,推動本地股票及債券中央證券託管平台對接,建設切合香港市場特點及人民幣國際化需求的定息及貨幣產品電子交易平台,將CMU發展成為區域內領先的中央證券託管機構。
2.9 吸引國際金融機構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或辦事處,支持金融機構以香港為區域基地。堅定支持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開發機構利用香港成熟的資本市場支持項目融資、發債、投資及財務管理的運作,積極配合和支援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在港設立的辦事處的需要。加強國際金融人才培養與引進,完善專業資格銜接、實務培訓及跨境交流機制,壯大具備國際視野與專業能力的金融人才隊伍。
2.10 加強金融機構建設和國際金融參與合作。深度參與區域以及全球金融發展進程。支持內地大型金融機構利用香港平台提升綜合服務水平,助力內地金融機構加大在港資本投入,以香港為國際總部發展海外業務。發揮內地大型金融機構在港機構作為集團風險管理中心以及經營基地的作用,支持內地銀行、保險公司(尤其是國際化再保險公司)開拓國際市場。發揮內地其他金融機構在港機構國際化經營窗口作用。發揮中資企業出海中轉站作用。舉辦高水平金融盛事,深化國際交流及務實合作。
2.11 便利公司遷冊來港。有序引導具備良好資本、治理及實質營運的境外企業(尤其是金融機構)遷冊來港,提升在港金融實體的質量與穩定性。
第三節 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
2.12 以黃金為切入點,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全面推動黃金交易相關清算系統、倉儲、供給和基礎建設的協同發展,充分發揮黃金戰略資產作用。長遠對標國際主要黃金交易中心,實現軟硬件雙軌並行的發展格局。加速構建基礎設施,為國際標準黃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務。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機構落戶香港,擴容增量。全面提升香港黃金倉儲量和精煉能力。強化本地人才培訓,研究為黃金相關企業提供進一步優惠政策。深化本地與內地黃金市場合作,積極推進互聯互通,建設一站式儲存、交易、清算和服務中心,構建一體化的黃金生態圈。探討發展人民幣計價黃金市場、大宗商品市場,加強與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等內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國際投資者力度,增加人民幣定價產品。
2.13 統籌推動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交易創新突破。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倫敦金屬交易所全球倉庫網絡許可交付地點的獨特優勢,帶動更多大宗商品相關的交易、風險管理,以及融資等業務聯動發展,探索打通其他投資工具需求的新路向,建設高效開放的大宗商品生態圈。進一步豐富香港人民幣計價結算的大宗商品期貨期權品種,鼓勵和支持香港大宗商品現貨交易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發展人民幣大宗商品交易,與內地市場錯位互補發展,包括與前海聯合交易中心協同合作。
第四節 推進「金融+」 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2.14 推進「金融+科技創新」。推動耐心資本和風投創投投入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優化科技企業上市制度,擴闊融資渠道。推動科技金融加速成長,支持創新科技企業融資做大做強。推進數字金融,全面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效率與風險防控能力,探索數字金融基礎建設的深層應用。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構建全球領先的數字資產發牌及監管制度,推動數字資產流動性及市場創新發展。以市場化方式吸引各類金融資源投入到科技創新領域,強化高等教育前沿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新興產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支持科研成果向市場轉化;推進「金融+貿易」。重點強化貿易融資、供應鏈金融、結算清算,以及風險管理服務,加強對中小企業及跨境貿易的支持;推進「金融+綠色發展」。全面推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快速發展,推動建設國際碳市場,助力國家工業、交通、能源等重點領域實現低碳轉型,支持綠色產業有序「走出去」;推進「金融+知識產權」。應用知識產權融資沙盒,將知識產權融入金融服務體系,助力知識產權價值轉化,進一步釋放知識產權作為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潛力;推進「金融+航運」。配合國際航運綠色轉型的融資需求及國家大宗商品貿易戰略,協助航運企業拓展多元融資渠道與發展空間;推進「金融+民生」。深化普惠金融發展,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可及性,完善面向社會各界的金融服務體系。
第五節 加強金融風險防範
2.15 維護金融安全,健全長期機制,提升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防範和處置能力,完善跨市場、跨機構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重點領域風險監測,健全金融基礎設施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鞏固網絡安全、金融科技監管和反洗錢能力。
第七章 國際航運中心和航空樞紐
2.16 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穩箱量、增價值、強協同,以數量型轉向價值型為導向,加快實現從「噸位大港」向「價值港」轉型升級。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構建多元化、韌性強的國際運輸通道體系,促進國際航空貨運以及低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加快推動海空聯動、綜合提升香港在國家現代交通網絡中的樞紐功能。
第一節 推進香港航運業數字智能化、綠色轉型
2.17 推動智慧綠色港口發展,完善物流數據互聯互通。引領碼頭營運商加快推進香港葵青貨櫃碼頭智能化的步伐。持續釋放「港口社區系統」的發展潛能,和全球航運商業網絡深度融合,為本地物流及貿易企業提供一站式海、陸、空物流及供應鏈數據和「一單多報」等增值服務。加快建設綠色船用燃料加注和貿易中心,與泛珠三角城市深化協作,構建以香港為中心的「綠色能源走廊」,研究共建新能源船舶綠色低碳全產業鏈、供應鏈,達致「華南生產貯運、香港加注貿易、服務全球船舶」的新格局,打造全過程低碳的區域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體系。
2.18 推進港口高質量協同發展,深化與內地及國際航運港口合作。強化國際中轉樞紐地位,融入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助力國家增強在全球航運布局的競爭力和主導性。透過互利合作,便利貨物可在香港及洋浦兩地選港出口,兩地的東南亞航線互相替補,形成雙樞紐格局。善用中南美洲航線的比較優勢,協同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發展香港成為華南冷鏈國際貿易中心,助力國家建設「華南— 南美」國際冷鏈物流通道。持續深耕「鐵海陸江」立體多式聯運體系建設,透過推進跨境貨車跨省營運及監管體系改革以及推動粵港澳商用車駕照互認,減低貨物經香港中轉的成本,實現「穩箱量」的目標。
第二節 構建高增值海運服務生態圈
2.19 強化高增值海運服務。進一步優化船舶註冊制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頂尖船東註冊地的競爭力,吸引更多船舶來港註冊,壯大香港船舶註冊規模,並以質量提升為核心導向,帶動高增值海運服務業群升級發展,同時充分發揮香港在船舶管理、航運融資、海事保險、海事仲裁等海運服務業的優勢。協助共建「一帶一路」國家企業開拓內地及亞洲市場。推動業界持份者及培訓機構整合現有資源及專業力量,共同協作,進一步構建系統化培訓框架,為高增值海運服務業建立穩定的人才庫。
第三節 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2.20 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競爭優勢。持續開拓新航線,策略性吸引本地及非本地航空公司拓展新航點和增加航班,並增強香港的長途航線網絡,尤其是連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深化國際合作,積極參加國際民航會議,主動出訪民航夥伴,商討訂立新的民航協議或擴展航權,優先聚焦具進一步發展潛力及新增長點的地區,如南美洲、中亞、非洲及中東等。推進「機場城市」發展,帶動高端商業和旅遊活動,強化香港國際機場的中轉吸引力。
2.21 深度參與國家航空網絡發展。在現有高度國際化網絡上,主動對接國家航空網絡發展戰略,充分發揮香港「內聯外通」的優勢,積極融入國家「一圈六廊五通道」⁷建設,支持服務國家全球航線網絡輻射能力,增強國家整體航空網絡的韌性和通達性,更好應對全球航線網絡重塑格局。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內機場群在運作協調、空域優化、多式聯運等方面合作,推動機場群內部資源共享與功能互補,提升整體營運效率與服務質素,帶動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機場群的國際競爭力。
第四節 打造新型航空產業生態圈
2.22 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航空產業生態圈。構建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產業生態系統,形成「前店後廠」飛機部件產業集群和亞洲首個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中心。積極參與國產飛機研製及認證工作,充分發揮橋樑的角色,助力國產飛機通過香港打進世界市場。發揮香港可持續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生產基地落戶東莞的產業建設作用,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SAF產業鏈,包括在香港興建燃料混合設施,助力國家在SAF領域發展。
2.23 打造低空創新應用亞太區樞紐。制訂落實《發展低空經濟規劃行動綱領》。健全規管框架、標準制定、基礎建設等,積極提升低空經濟相關科研、人才培育,以及國際標準銜接。發揮「引領、橋樑、示範」角色,在強化與內地監管框架有效銜接的基礎上,探索打造低空經濟出海示範合規基地。研究與內地聯合推動設立國際低空經濟合作組織。
2.24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物流發展。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產業基礎和地理優勢,憑藉與鄰近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先行探索經驗,連結粵港澳大灣區三地資源要素,拓展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物流應用場景,加快形成覆蓋粵港澳大灣區的整合規模化低空跨境物流網絡。
2.25 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多式聯運網絡。重點推進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建設,加快「空港一體化」智慧協作。發展更多多式聯運模式,持續優化「經珠港飛」⁸,提高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客與貨來往世界各地的便利。加強香港國際機場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連繫,透過東莞空港中心「海空貨物聯運模式」,完善兩地接駁,方便貨物流轉,加強航空物流與電子商務(電商)聯動。
2.26 帶動粵港澳大灣區機場群優勢互補的互動發展模式。推動粵港航空航運協同發展,研究與深圳及澳門機場合作,推動空域協同管理與航線優化,提升航班與運力效率,強化貨運、維修及培訓合作。
第八章 國際貿易中心
2.27 鞏固及提升國際貿易中心地位,擴網絡、強優勢、創增量,朝數字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升級,結合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和財資中心的優勢,優化離岸貿易平台功能。鼓勵製造、科技與物流企業透過香港進行國際訂單、匯兌、貿易金融、供應鏈管理等高增值活動,打造服務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的重要樞紐。匯聚全球企業,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覆蓋全球市場,令香港成為更具韌性、更具戰略價值的國際貿易中心。
第一節 持續拓展國際經貿網絡
2.28 堅持奉行自由貿易、維持零關稅,以及支持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為貿易夥伴提供具透明度和高確定性的營商環境。持續鞏固與歐美市場的聯繫,深耕東盟、中東市場,同時探索中亞、非洲等新興市場。積極與具備潛力或位處策略性位置的經濟體締結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繼續爭取早日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進一步擴大香港的經貿「朋友圈」,同時為香港的貨物及服務貿易爭取更佳的海外市場准入條件和投資保障,以加強雙向投資流動及推動香港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2.29 持續擴大海外辦事處網絡,重點面向高增長潛力與具戰略夥伴關係的經濟體,結合特區政府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投資推廣署以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全球辦事處的網絡,深化海外聯繫和加強經貿推廣力度。主動與外國政府、機構、企業聯繫作恆常交流,積極宣傳香港獨特優勢。深化與不同市場的合作,推動更多海外企業利用香港作為進入大中華及亞太市場的門戶,吸引其資金、企業及人才落戶香港。
2.30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導產業發展。採取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引導產業發展。加快引進行業龍頭和不同企業在香港設立管理離岸貿易及供應鏈的區域或國際總部和財資中心。面向中東、東盟、歐美長線資金,進一步壯大香港的總部經濟及推廣香港家族辦公室。聚焦人工智能、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型工業化、綠色發展等創科領域重點產業,制訂目標企業清單與年度招商行動計劃。完善跨部門協調與項目落地機制,為企業提供個案服務,強化重點招商項目在土地、規劃、通關、人才、監管等方面的一站式協調服務。
第二節 構建高增值供應鏈服務中心
2.31 提升香港出海平台的功能。特區政府在2025年成立「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善用香港的國際化優勢及網絡,成功帶領內地企業以香港為平台開展海外業務。「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將持續拓展及整合駐內地及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投資推廣署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功能,響應國家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引導內地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助力其發展國際市場並參與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提升海外綜合服務水平,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一站式、高水平的高增值專業企業服務。深化與國家相關部委及內地企業組織交流合作,支持內地企業落戶和擴展業務,加快推進「內地企業出海專班」於海外綜合服務點的工作。打造一個涵蓋海外市場分析、風險管理、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品牌國際化推廣、供應鏈協同優化,以及跨境融資等核心功能的綜合生態系統,協助企業有效應對全球市場挑戰。
2.32 聯動金融、法律及解決爭議、會計、物流、保險、檢測認證,以及其他專業服務等領域,建設海外企業通過香港進入內地市場以及內地企業經香港出海的雙向服務平台。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協助企業來港上市,提供跨境貿易融資及風險管理。發揮與國際接軌的普通法制度、強化國際調解院總部的功能及國際法律人才等優勢,提供合約管理和跨境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保障出海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為內地企業及品牌提升檢測與國際認證水平,推動產業質素升級,建立國際形象和推動品牌出海。
2.33 強化會展業雙向平台功能。充分發揮香港會展業的「國際展示廳」功能及建設品牌的優勢,聚焦吸引更多國際級展覽盛事及專業展會在香港舉行。一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優質品牌納入「中國消費名品」,推動兩地企業在品牌培育、研發設計、供應鏈管理、全球營銷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優化「內地製造+香港服務」出海模式,為內地企業通往全球市場提供所需平台,助力國家知名品牌拓展國際版圖;另一方面,吸引海外企業善用香港的國際級展覽平台及貿易跳板,將優質產品和服務引進內地市場。以雙向平台的獨特優勢,進一步發展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會展之都的地位。
第三節 持續推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全面升級
2.34 持續深化CEPA開放。積極推動CEPA持續擴大開放,深化與內地服務業合作。善用CEPA開放措施,繼續爭取進一步擴大內地市場准入和開放領域,在香港具優勢的服務領域實現更高水平的開放,包括在負面清單以外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實行國民待遇,以及推進以負面清單方式完善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承諾,推動貿易、投資、金融、知識產權、數字治理等規則標準互認。將更多香港優質專業服務帶進內地市場,助力內地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以香港所長服務國家所需,為香港經濟長遠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2.35 在CEPA框架下,對標國際先進經貿規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以先行先試方式實現更高水平開放。
第四節 大力發展數字貿易等新業態新模式
2.36 積極發展數字貿易,加快貿易文件電子化進程。擴大數字技術、數字產品和數字服務(包括詞元(Token))進出口,完善數據服務產業鏈,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安排,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國際治理。有序落實香港「貿易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服務。同步推進與內地及其他經濟體的「單一窗口」互聯互通,促進區域數字貿易合作。推動「貿易單一窗口」接駁香港金融管理局商業數據通,便利銀行獲取相關商業數據作貿易融資參考,協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及改善現金流。修訂本地法例,便利「企業對企業」貿易文件電子化,讓業界發展切合實際需要的技術方案。
2.37 積極發展跨境電商,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及物流樞紐的獨特優勢,推動「品牌出海」。透過靈活資助、能力提升、培訓及推廣支援等,鼓勵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數字化轉型,以及應用新興技術,善用香港面向國內、國際的跨境電商網絡,建立電商供應鏈,利用平台數據分析優化產品策略與行銷活動,實現精準投放,提升營運效率和市場競爭力,並強化企業在電商營運及品牌發展等方面的能力。
第九章 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及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38 在香港擁有五所全球百大高等院校的基礎上,聚焦國際前沿科技領域,強化原始創新基礎科研實力,為全面建設香港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築牢根基。積極推進「北中南」三大創科園區和五大研發機構建設,構建全球「產、學、研」協同創新平台,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科技產業先進研發中心和中試轉化基地,匯聚全球頂尖人才和科研資源積極發展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產業體系,壯大新興產業和布局未來產業,建設具全球影響力的醫療創新樞紐。2030年後,基本建成立足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全國、聯通世界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獨角獸⁹為牽引、現代金融為賦能,充分發揮世界一流院校科研優勢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新體制新格局。
第一節 優化創新科技發展體制
2.39 加速對接國家重點科技戰略。瞄準國家策略科技領域,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及機械人、微電子、新能源,以及先進製造及新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布局國家級和區域性重大科研平台,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國家核心需求領域取得科研突破,並引進扶植相關企業在香港發展。持續加大本地創新活動總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比重,力爭在2030年後達到3%。持續優化「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加強內地與香港科研合作和技術攻關。鞏固提升和充分發揮在港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和InnoHK創新香港研發平台(InnoHK)「雙基地」優勢,支持香港的全國重點實驗室配合國家重大需求從事基礎和應用研究工作。
2.40 發揮大學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用好全國重點實驗室及InnoHK平台等優勢資源,提高體系化創新能力,聯合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攻關,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完善創新人才發掘、選拔、培養機制,更好支持科技人才發展(尤其青年),加快培育戰略科技人才。
2.41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政府透過相關資助計劃及基金,持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策略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培育具國際競爭力的創科企業,為新型工業化發展提供堅實支持。同時鼓勵企業充分發揮創新主體作用,加大研發投入,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落地,並支持企業設立研發中心、中試設施、量產基地,打通創新成果由研發、試驗到應用、市場的關鍵環節,進一步提升產業鏈、創新鏈,以及供應鏈的協同發展水平。
第二節 構建「三大創科園區、五大研發機構」新格局
2.42 推進建設「三大創科園區」,即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和新田科技城、科學園,以及數碼港。實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河兩岸、一區兩園」高質量發展,促進創新要素在深港兩園跨境流動,推動科研機構、創科企業及專業服務在區內集聚。至2030年,香港園區與深圳園區基本形成高效創新協同機制,穩步朝着成為世界級科技創新樞紐的最終目標邁進,與南部聚焦數字技術(包括人工智能、網絡安全、區塊鏈和金融科技等)的數碼港,以及位於中部聚焦生命健康、先進製造等硬科技及企業培育的科學園共同構成香港「北中南」三大創科園區發展格局。
2.43 推進建設「五大研發機構」,即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微電子研發院、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及生命健康研發院。完善香港公營研究體系布局,提升香港創科體系效能。在聚焦企業升級轉型及協助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和聚焦先進通訊技術、智能感知,以及智慧城市領域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深耕多年的扎實基礎之上,瞄準國家和香港戰略前沿科技核心領域,創建三所高質量研發院,鞏固提升香港科研容量,包括香港微電子研發院、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以及生命健康研發院。
¹意指政府施政核心在於政策制定與公共資源分配;政府主動組織社會力量,指明發展方向;以及以民為本、兼顧長遠發展,不單純以市場機制逐利。
²意指業界、學術界及科研機構
³除非另有指明,全部以港元計算。
⁴參考國際指引和其他經濟體的統計方法,「本地創新活動總開支」包括本地研究及發展(研發)的開支,涵蓋基礎和應用研究;以及企業應用開發和其他創新活動的開支(如產品設計、軟件開發、工藝驗證、中間測試、產品檢測、申請註冊知識產權等)。另外,政府亦一直有就純粹涵蓋研發的「本地研發總開支」相對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作統計,2024年的比率為1.13%。
⁵即30至70歲人士在沒有預設條件的情況下因罹患四大非傳染病(即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系統疾病)而死亡的概率。
⁶即進出口貨物全程或部分利用水路運輸與轉運(如內河、江海等)的聯運模式。
⁷意指深耕東南亞、東北亞等市場,穩步拓展西亞、中亞、南亞等市場,構建周邊航空運輸圈,提升國際市場支撐能力。有序提升新亞歐大陸橋、中蒙俄、中國— 中亞— 西亞、中國— 中南半島、中巴和孟中印緬等共建「一帶一路」六大國際經濟合作走廊航線網路通達性。構建通達歐洲、北美、拉美、南太、印度洋及非洲等地區的五大航空運輸通道,擴大網路覆蓋面。
⁸「經珠港飛」客運服務讓內地及國際旅客可經港珠澳大橋穿梭珠海及香港,以「空— 陸— 空」方式經珠海機場和香港國際機場往來內地和全球各地。
(來源: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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