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興不滿被炒入稟追討逾90萬 校方拒和解12月審理

李卓興不滿被炒入稟追討逾90萬,校方拒和解12月審理。(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屯門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李卓興今年5月率團赴新加坡交流期間,被指曾以粗言對待當地保安員,校董會其後將其解僱。李卓興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指控校方在無正當理由下將其解僱,要求賠償逾90萬元。案件今日(8日)作簡短提訊,校方拒絕和解,審裁官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審理。

早前李卓興接受點新聞訪問時就事件含淚道歉。(點新聞影片截圖)

李卓興在申索書指,校方未給予充分通知或代通知金便終止合約,認為其是在沒正當理由下遭解僱。他確認不再就疾病津貼及公積金計劃僱主供款差額作出追討,但仍追討代通知金、7日薪金補償、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總額約96萬港元。主任審裁官沈其亮庭上指,本案關鍵在於申索人行為是否嚴重致可即時解僱,若不夠嚴重,是否有其他合理理由作出此決定,又透露現時校方主要依賴5月21日交流團中的「玩遊戲事件」及5月22日的「旅遊巴事件」相關影片作為證物。

校方指,旅遊巴事件當日,涉事旅遊巴違例停泊在雙黃線,李卓興卻大聲呼喝當地保安。事後校方於5月22日要求李解釋,李雖承認事件並辯稱為保護學生,但校方最終決定於5月26日將其停職,並於6月2日即李卓興遞交病假紙前,正式發信即時解僱,故不考慮和解。沈官遂排期至12月1日下午開審。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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