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獸醫:狗主遵法例可續養格鬥狗 勿因一時憂慮棄養

【點新聞報道】近日接連發生狗隻襲擊事件,漁農自然護理署早前上門帶走懷疑危險狗隻檢查,引起社會關注。漁護署首席獸醫師楊莉今早(9月3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目測外形特徵為現時國際通用且最準確的評估標準,若狗主配合法例完成絕育等管制措施,依然可繼續合法飼養。她又指,扣留或帶走狗隻會先獲得狗主同意。

楊莉強調,狗主只需遵守法定管制要求,包括為狗隻絕育並取得證明書、佩戴指定黃紅相間條紋的頸圈及植入晶片,並在公眾地方為狗隻配戴口罩及使用不長於1.5米的狗繩牽引,即可繼續合法飼養。她呼籲市民切勿因一時憂慮而棄養,應以領養代替購買。

漁護署稍早前否認「單看一眼便判斷犬隻是否屬格鬥狗隻」。楊莉指,署方的獸醫師會通過仔細觀察狗隻的身體特徵,如頭顱、耳朵、眼睛、口鼻形狀等,與外觀比例如體態、高度、身長等體格結構及相關特徵,評估該狗隻是否具備格鬥犬種特質,她舉例指狗隻嘴及下巴的角度,是顯示咬合力與潛在傷害力的明顯身體特徵。她強調,以目測身體特徵進行判斷,是目前國際最主流且準確的評估方法,符合科學與專業標準,並充分考慮該狗隻實際的安全風險。

食環署點名「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不得進入食肆。(食環署fb)

對於應否使用基因測試,楊莉指知道市面上有很多基因測試,但每間公司的基因檢測由於參數或評估指標不一,僅能作為輔助工具,若狗主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可向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部分幼犬或混種狗隻在初期可能被登記為普通唐狗,長大後才被發現具備格鬥犬特徵,是否需要為狗隻進行覆檢。楊莉表示,狗隻每3年需更新狗牌及加劑注射狂犬病疫苗,其間不論前往私家診所或漁護署管理中心,獸醫皆有機會重新觀察狗隻,如有不準確的資料可即時修改。

根據法例,格鬥犬涵蓋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這4類狗的任何混種。其中,「比特鬥牛梗」涵蓋美國比特鬥牛梗、美國斯塔福郡梗及美國惡霸犬等種類,楊莉強調這是參考英國等國際做法訂立法例,並無擴闊格鬥犬定義,以狗隻的外觀「種類」而非單一「品種」作為規管基礎,屬一貫執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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