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昨日(9月1日)開學日,澳門高地烏街一間中學發生校園傷人事件,一名中六男學生懷疑於課室內,使用腐蝕性通渠水淋潑一名60多歲女教師,令對方身體多處燒傷。據澳門媒體報道,澳門司法警察局今日(9月2日)見記者交代調查進展,經調查指,案中18歲學生因不滿曾被教師批評,於開學日購買通渠水潑教師面部及身體,導致教師左眼有失明可能及身體皮膚約18%面積達三度化學灼傷,學生手部亦輕度灼傷,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指,案中男學生於中二時曾被擔任班主任的涉事女教師批評,感到委屈和被針對。該男生在中五結業禮後知道涉事女教師將在中六再次擔任自己班主任,擔心再被針對,於是在案發前一周籌劃以通渠水施襲,企圖使對方無法再任班主任或令自己停學。事發當日早上8時左右,男學生先到學校附近的超市購買一瓶通渠水,之後在課室走廊向該教師潑灑。
涉事女教師面部及身體多處受傷,經主診醫生診斷,她的左眼有失明可能,左邊面部及身體皮膚約18%面積達三度化學灼傷,傷勢嚴重程度及康復期需再作評估。而男學生在施襲過程中,前臂及手部亦輕度灼傷,預計需15日康復。
據指,涉案男學生為正規教育學生,過往在學校並無嚴重違規紀錄,也無犯罪前科,但他近期在情緒上感到壓力,具體原因仍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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