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久慧
在現時五個使用「營運基金」模式運作的政府部門中,香港郵政的虧損情況最嚴重,從2017/18年度起已連續8年虧損,上年度的虧損額達到8.21億元,為歷年最高。據估算,香港郵政未來3年仍將虧損多達41億元。今年6月,郵政署獲立法會撥款46億元,確保未來數年能夠正常運作。
郵政基金儲備告急,足見解決結構性虧損刻不容緩。現時,香港郵政的最大支出是人力成本,包括員工薪酬及福利,約佔營運開支的六成。香港郵政早前決定調整聘用制度,打破「鐵飯碗」,不再向約兩百名即將完成三年試用期的郵務員及郵差發出長期聘用條款,改為簽署兩年期公務員合約,合約期間這些人員維持公務員身份及福利。此舉邁出改革第一步,是對公帑與公共職能負責任的做法,展現郵政署解決結構性虧損問題的承擔。
公營郵政屬國家核心戰略資產 改制須三思
至於未來香港郵政服務的改革方向,社會有意見提議私營化或公私營結合,筆者並不認同,這可以循兩方面分析。
第一,參看我國例子,中國郵政是完全國有的,這充分確保全國不論是邊遠地區、農村和城市均享有統一郵費、全面覆蓋、穩定派遞頻率的優質公共服務,同時亦確保人民無論貧富,均能負擔得起基本通訊需要。郵政作為國家通信安全的重要一環,屬於重要戰略性通訊服務,不應假手於人。在應急救援、抗災救災等重大事故時,郵政的海、陸、空交通網絡可作為可靠的運輸保障體系。
第二,環顧世界,已有不少公營郵政私營化的警世例子可供借鑒。例如,德國郵政自上個世界90年代起逐步推行私營化,雖然盈利顯著提升,但對社會結構及該國民眾帶來不可忽視的代價。私營化主要弊病包括:其一,德國平郵資費持續飆升,郵費屢創新高,加重了普通民眾與中小企業的負擔。其二,德國本地法定派遞時效由原本的隔日送達,延長至三至四個工作天,寄件者須額外付特快郵費,才能享有原本隔日派遞的服務。其三,實體郵局網點大量關閉或外包,令公共郵政服務撤出不少社區,老人或肢體傷健者的郵遞便利性大減。其四,過度追求效率,使寄丟與投遞出錯率上升,令服務品質下滑與投訴量激增。其五,隨着德國聯邦政府在德國郵政的持股比例不斷下降,該國政府對郵政這項核心戰略資產的控制力減弱,較難在社會危機時指揮郵政網絡作公共調配用途。此外,英國郵政私有化十多年後,同樣出現類似的因利潤導向而犧牲公共服務質素的局面。
宜優化制度 為公營郵政服務締造合理生存環境
當然,香港郵政進行改革是必須的,不可繼續成為消耗公帑的無底洞,但筆者認為整個香港社會應行動起來,優化制度,為公營郵政服務締造合理的生存環境,而非單純苛責郵政署。
舉例,媒體指香港郵政正研究減少信件派遞次數,檢視服務網絡,調整全港百多間郵政局的營業時間、縮減開放日子或關閉個別分局,確保更有效分配人力資源。筆者建議,不如運用逆向思維,研究在社會層面如何便利派遞工作,減少郵差工作量。
缺乏集中的信箱迫使郵差派送到戶 提高郵政成本
不止一位地產代理告訴筆者,本港不少商業大廈的地下大堂根本不設集中的信箱,需要郵差逐層逐戶派遞。這或是發展商出於節省大堂空間的考量,避免信箱佔用空間,從而令商廈的出入口整體環境看起來更大更恢弘,提升單位租值。而全港有逾2200幢商廈,其中僅一部分設有郵件室或集中的組合式信箱。同樣不設集中信箱的情況亦出現在不少商場,郵差須逐層逐戶派遞至指定的收件店舖,一般來說,郵遞員還會花時間盡責地將信件塞進舖頭的玻璃門內,妥善保障收件人利益。
筆者不禁想起自己辦公的大樓,樓齡不超15年,樓高約30層,每層樓面面積近五萬呎,每層有逾十個單位,確實大堂的裝修非常高大上,但不設大堂的集中信箱,發展商亦沒在每戶門口設信箱,於是各業戶只好自行在門口放置紙盒或木盒收信。郵差每天須逐層奔走,逐個單位派信,估計整棟大廈最少須耗用兩小時。
香港是國際金融商業中心,商廈本來就是各類商業活動集中之地,對本地非掛號的平郵派遞需求大,幾乎戶戶每天都要派信。如此算來,郵費真的能抵消郵差薪酬嗎?單以一棟30層商業大樓,從頂樓到地面全走一趟平均兩小時計,完成千棟商業大廈的送信到戶工作,人力成本每天可能近40萬元,一年便可能近一億元。
宜參照私營快遞計費方式 檢視公營郵政默默承受的額外工作量
眾所周知,選用私營快遞服務時,寄快遞「到戶」(上門派送)的收費一般比「自取」(收件人到智能櫃或自取點取件)高,運費差額動輒十元起步,因為送上門時,速遞員須等電梯或爬樓梯上樓,然後逐戶找到目標單位,這些都是人力成本。
在過去廿多年內,審計署曾五度發表針對香港郵政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筆者希望未來審計署能看到上述這一點的重要性,專文探討一下。
須知,即使未來轉為公私營派遞模式,若不優化大廈的信箱設施,無論是由私營快遞員或公營郵差去派遞,派信到戶的成本依然不會降低,郵政服務仍會出現虧損。當我們衡量公營郵政派遞工作時,宜客觀審視,切實考慮郵差派遞所需時間與工作量,多將私營快遞服務當成參照物,避免盲點,忽視了公營郵政正以低廉收費,默默承受數以倍計額外工作量的事實。
涉及信箱的問題 可透過跨部門協作解決
最近,筆者在申訴專員網站看到一個令人鼓舞的案例,涉及跨部門協作處理信箱問題,為居民排憂解難,同時節省公營郵政資源。這個個案由申訴專員公署牽頭郵政署、民政處、地政總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解決投訴,成功將某新界鄉村的居民信箱遷移至村內,改善了村民多年來都要前往距離村子約半小時車程之遙的居民信箱收取郵件的不便,同時亦協助村民與郵政署達成協議,僅在有信件須派遞的情況下,郵差才需入村。
但另一邊廂,這個案引發更深層思考。香港郵政網頁列明,當鄉村的獨立房屋已編配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樓宇門牌號數,郵政署就會考慮提供到戶派遞服務。而有地產代理反映,新界地區幅員遼闊,西貢、大埔、元朗多區均有大量分散的非村屋類獨立屋,常見到屋外掛着獨立信箱,單單元朗錦繡花園就有逾5000棟獨立洋房,大埔康樂園則有逾1100棟,郵差每天派遞到戶工作量可能頗大。
公平衡量公營郵政派遞工作量 參考國際範例作優化
筆者翻查其他國際城市做法,新加坡為維持高效、可靠且價格合理的郵政服務,於1999年11月通過《1999年郵政服務法例》(Postal Services Act 1999),其中第17條列明:「任何住宅、商業或工業建築的樓宇發展商須 (a) 就住宅建築物而言,為每個單位提供一個信箱;就商業或工業建築而言,為每位租戶提供一個信箱;(b) 確保依(a)段提供的信箱依數字順序編號。」 此條文同樣列明,「商業或工業建築」包括任何購物中心,換言之商場同樣須設信箱。
《1999年郵政服務法例》指定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為郵政主管機關,由IMDA 發布、批准、修訂或撤銷有關信箱的數量、位置、尺寸及其他特性的規範與指導方針。根據現行的IMDA規定第1.4項,整棟式「多租戶場所」的集中組合式信箱,應集中設置在建築物的一樓,或設於經批准的地點;該地點須暢通無阻,且便於郵遞員輕鬆抵達。信箱組周邊區域應通風良好且照明充足,以確保郵差能看清郵件上的地址及信箱上的單元號碼。
優化樓宇規劃 修例規範化信箱節省公帑
然而,筆者翻查香港相關法例,包括不少條文有「百年歷史」、明顯落伍的《郵政署條例》(Cap. 98),還有《建築物條例》(Cap. 123) 及《建築物管理條例》(Cap. 344),均未強制要求樓宇發展商設立信箱,更別說規定信箱須集中設於樓宇地下的大堂位置。
香港郵政僅在官方網頁指,為確保快捷穩妥地收取信件,請收件人在收件地址安裝一個安全穩固的信箱,有關規格可參考「安裝信箱須知」,但這份須知中,並未規定須於大堂設集中的組合式信箱,方便郵差派信。
面對佔整體營運開支逾六成的高昂人力成本,政府可參考新加坡的做法,修例規定新落成的大廈須在地下大堂設統一信箱,免郵差逐層派遞。現有缺乏集中式信箱的大廈,亦可優化設施,例如要求在大堂處、或者每層電梯附近設集中組合式信箱,或將郵件交物業管理公司代送往各層單位,否則須全棟大廈徴收派遞附加費,從而平衡派遞成本,亦可減少郵差派信時間,從優化樓宇規劃的角度解決老大難問題,節省每年數以億計公帑。
總括而言,香港社會可透過認識公營郵政的戰略性意義,齊齊向香港郵政伸出友善之手,公平衡量公營郵政派遞工作量,修例優化信箱,積極創造便利的派遞環境,群策群力共渡虧損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