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一名男子涉嫌於去年10月至11月,五度擅自進入選民資料網上查閱系統,被控5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案件今日(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獲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保釋,以及押後案件至10月28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
男被告卓樂勤(25歲、無業),須以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候訊,另須遵守宵禁令及定期報到等保釋條件。他被控分別於2025年10月6日、10月20日、11月11日、11月16日及11月20日,在香港目的在於使被告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即取用選舉事務處的選民資料網上查閱系統的電腦(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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