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失聯逾三月 警員竟遭爆謊報結案 家屬痛失黃金搜救期

【點新聞報道】韓國濟州島一名37歲女子張美蘭(Jang Mi-ran)自今年5月離家後便失去聯絡,案件處理過程出現嚴重紕漏。家屬報案後,警方僅約3小時便以「已聯繫上失蹤者,確認安全無虞」為由結案,家屬原以為虛驚一場,未料苦等逾兩個月仍無音訊。直到7月中旬再次報案,才揭發承辦警員根本沒有與張美蘭通話的紀錄,案件調查因此耽誤超過三個月。目前警方已重啟大規模搜索,並就涉事警員是否虛報結案、涉犯瀆職等情事展開調查。

據韓聯社、SBS及《中央日報》報道,張美蘭約10年前移居濟州,與男友同住。她於5月13日凌晨離開濟州市翰林邑的住處,未告知去向,手機此後無法接通,翌日仍未返家。男友於5月15日向濟州西部警察署報案,並獲警方告知已聯繫上張美蘭、確認她平安,只是她不願透露所在地。基於韓國警方處理成年失蹤案件時,若當事人表明不希望家人知悉行蹤,通常僅向家屬確認安全而不公開位置,以避免家暴或跟騷風險,家屬因此相信張美蘭只是自願離家。

然而,張美蘭持續失聯超過三個月,男友在7月中旬再次向警方查詢,卻因警方錯誤紀錄,一度被以「張美蘭已選擇不公開位置」為由拒絕受理。直至男友通知張美蘭其他親屬,由家屬再次提出失蹤報告,警方才發現首次報案的紀錄疑點重重,且查無承辦警員與張美蘭實際通話的證據,案件出現虛報疑雲。涉事警員雖堅稱曾與張美蘭聯繫才結案,但濟州警察廳已着手調查其是否涉及虛報、瀆職或怠忽職守。

家屬對於警方疏失極為不滿,痛批此舉令尋人黃金時間白白流失。男友表示,他始終相信警方說法,直到看到新聞才驚覺張美蘭安危可能從未獲證實。他強調,只盼張美蘭平安,即使她不想再見他也無妨。他回憶,張美蘭手機不離身,離家時僅帶手機、衣着輕便,不像遠行,手機約在失蹤3至4天後關機。他目前仍持續在翰林港及周邊海岸搜尋,冀望能發現蛛絲馬跡。

濟州警察廳已於8月19日發布失蹤警報,公布張美蘭特徵:身高約158公分、體重約44公斤、身形纖瘦、留長直髮,失蹤時身穿黑色連帽外套與卡其色運動長褲,手戴金手鏈。警方已成立專案組,動員約30名警力及機動部隊,聚焦她最後現身的翰林港與附近海岸進行搜查,同時調閱民間監視器、檢查其手機、信用卡及就醫紀錄。警方表示,目前雖無證據指向刑事案件,但也不排除自願離家、意外或犯罪等各種可能性,將持續追查。

此外,該名涉事警員另因7月22日涉嫌進入任職警署的女廁,被依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調查,目前已遭停職處分。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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