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FCC再撐劣跡斑斑之記協 安的什麼心?

文/王林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昨日(14日)突發聲明,對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成員所受「騷擾」表達關切,並讚揚記協「致力倡導新聞自由」、「支持香港的記者和新聞事業」。作為本港媒體從業者,筆者一貫珍視基本法第27條所保障的新聞自由,但細察FCC此次聲明,不難發現其存在事實欠奉、邏輯錯亂的問題,把新聞自由異化成了政治工具。

基本法與香港國安法明確保護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自由。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相關判例所確立的原則,新聞從業員在享有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同時,須承擔「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並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提供可靠資訊。換言之,任何媒體記者在港從事新聞工作,必須遵紀守法。而頂着新聞記者的頭銜干犯破壞社會穩定的勾當,絕不在新聞自由保障之列。

這一底線原則,FCC運作70餘年,不可能不知曉。今次其聲援的對象香港記協,其認受性備受各界質疑。上周,記協舉行執委會換屆選舉,全程閉門進行,參選及當選名單均未向公眾公開。一個自稱代表香港新聞從業員的工會,其領導層缺乏本地主流媒體從業者參與,選舉過程又拒絕傳媒採訪,結果更是「秘而不宣」。如此「黑箱作業」,與新聞界一貫倡議的透明原則背道而馳。

事實上,記協若干成員的言行早已逾越新聞專業邊界。從「修例風波」期間濫發記者證為暴徒掩護,到多次抹黑本港國安法律,其所作所為早已背離專業。以記協前主席麥燕庭為例,2019年她就曾聯同李柱銘、李卓人、羅冠聰等人組成所謂「香港問題聽證會」,抹黑中央和特區政府,乞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

同樣,FCC撐記協亦並非空穴來風。翻查紀錄,FCC曾公然邀請「港獨」分子陳浩天演講,為分裂國家提供平台;2021年發表所謂新聞自由調查報告,肆意歪曲香港國安法;2022年記協前主席陳朗昇涉阻差辦公被捕,FCC又發聲明妄圖干預本港法治。

外交部駐港公署強調,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得打着新聞自由幌子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駐港國安公署亦指出,「新聞自由」與遵守法律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FCC今次聲明,顯然未能擺正這一位置。若一個組織長期假借「記者工會」之名興風作浪、煽動仇恨、勾結外力,社會各界當然有權質疑其究竟是專業傳媒團體,還是披着傳媒外衣的反中亂港組織。

香港是新聞自由蓬勃發展之地,媒體數量在亞洲乃至世界都名列前茅。FCC作為駐港國際媒體平台,理應以更審慎、更客觀的態度看待本地事務。在記協換屆涉黑箱操作、代表性缺失等背景下驟下謬論,非但不能維護新聞自由,反而暴露了借新聞自由之名行政治操弄之實的意圖。奉勸FCC認清現實、擺正自身位置,切實尊重香港法治,維護真正的新聞自由。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香港傳媒工作者)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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