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言
早前,筆者曾經撰文,指出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完成換屆選舉,但綜觀各方批評,有根有據,一群參與記協換屆選舉的「傳媒人」,不是外媒的記者或自由記者,就是本地不太知名的網媒,完全不具備香港傳媒的代表性,而且參選人不少都有反中亂港的不良紀錄。近期,社會各界已有人士認為記協理應解散,但反政府組織,永遠都有其他反政府組織或人士包庇,香港外國記者會(FCC)近日就發表聲明,聲稱有記協成員受到騷擾。筆者認為,理性批評或質疑,與騷擾(harassment)是兩回事,FCC對記協的事到底有多少了解?是否在發聲包庇亂港組織?
根據FCC的聲明,大抵就是關注香港記者及其家人受到「騷擾」,甚至稱有記者受到「肢體上的騷擾」,還讚揚記協「致力於倡導新聞自由」、「支持香港的記者和新聞事業」。在聲明尾段,FCC更不忘引用基本法,指出香港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以及組建及加入工會的權利。FCC的聲明,一副道貌岸然的姿態,去維護記協甚至譴責他人,但事實如何,是另一回事。
首先一點,就是近期坊間對記協的批評,不是因為新聞自由或組織工會的權利,而是「記協不代表香港傳媒」!雖然記協最終沒有公開過參選或當選名單,但根據各界掌握的資料,上任記協主席鄭嘉如(未知在今屆的職位或角色),曾為《華爾街日報》工作,之後被辭退,據報現在為不同外媒工作,可當是一名「自由記者」,她如何代表香港傳媒,實在充滿問號。其他理應是現屆記協執委成員的人,包括麥燕庭,也不是香港媒體的記者。
而說到麥燕庭,她可不是「普通傳媒人」或「記者」,在2019年,她就曾聯同李柱銘、李卓人、吳靄儀、羅冠聰等人,組成了所謂「香港問題聽證會」,抹黑香港特區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甚至乞求外國去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之前筆者都撰文質疑過,這到底是記者所為,還是亂港分子所為。
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記協要面對,FCC要包庇記協,都可以主動去回答,一個記者組織(包括記協),如果單純做新聞採訪工作,那基本法以至其他香港法律當然要保障有關組織。可是,若然一個「記者組織」,是以記者組織的名義興風作浪,煽動仇恨,甚至叫外國政府去干預香港特區政府,社會各界就有權質疑,這個記者組織是專業的傳媒人員團體,還是拿着傳媒旗幟實則是反中亂港的組織。
記協今日之所以備受質疑,除了其參選人的背景問題,還有記協過往言行的因素,包括在2019年針對香港特區政府、警察,甚至曾包庇「兒童記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記協今日受到質疑,不能反過來批評曾質疑他們的社會人士,而是應該思考「自己做過什麼」。有些事情,不是聲稱一句「受騷擾」、基本法保障自由,就把自己錯誤的行為輕輕帶過。
有些事情,筆者相信FCC自己都應該有所感受,FCC之前試過邀請「港獨」分子去演講,結果鬧得滿城風雨。之後,FCC亦夥同香港記協、國際特赦組織主辦所謂「人權新聞獎」,結果有其他傳媒批評,疑似得獎作品不少來自反中亂港媒體,甚至是關於「35+」顛覆事件等報道。FCC近年似乎學乖了,不敢再請反中亂港分子演講及宣傳,又沒有搞所謂獎項表揚一些歌頌違法行為的報道,但「一時唔偷雞就做保長」,未免有點可笑。
或者,FCC聲援記協的根本原因,在於他們都是「同一路人」,只是,FCC的所謂聲明,既蒼白,又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