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當局將擴大資管稅改」 財庫局:自營交易業務酬金不符合免稅資格

政府表示,目標今年下半年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早前有外媒報道指,香港正考慮擴大資產管理稅務改革的適用範圍,把簡街資本(Jane Street)和城堡證券(Citadel Securities)等自營交易公司納入其中,對績效費所繳納的稅款提供豁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12日)回應傳媒有關《2026年稅務(修訂)(關於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條例草案》內與附帶權益優惠稅制相關部分的查詢時指出,以自有資金、為其本身買賣或持有資產賺取收益的業務(一般稱為「自營交易業務」)並不符合相關「基金」定義,其分發的酬金亦因而不符合《條例草案》中建議的免稅資格。

財庫局表示,政府今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從而優化有關以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由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以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辦公室落戶香港以及更多環球資金在港管理,並帶動更多本地基金投資管理和相關活動。

財庫局指出,《條例草案》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是擴大附帶權益優惠稅制的適用範圍。除了目前已經涵蓋的私募股權投資以外,合資格基金的其他利潤亦可產生具資格附帶權益,享有利得稅寬減及薪俸稅寬減。優惠稅制適用於符合《稅務條例》相關定義的「基金」所分發的具資格附帶權益。根據現行《稅務條例》中的相關定義,「基金」一般須滿足「參與者對所涉財產的管理並無日常控制」的規定,而為一般商業或工業目的而經營的業務實體並不符合「基金」的定義。因此,以自有資金、為其本身買賣或持有資產賺取收益的業務(一般稱為「自營交易業務」)並不符合相關「基金」定義,其分發的酬金亦因而不符合《條例草案》中建議的免稅資格。

財庫局表示,《條例草案》現正由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已完成條文的逐項審議工作。政府的目標是在今年下半年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如獲立法會通過,有關措施可於2025/2026課稅年度起生效。在落實優化措施時,稅務局會在有需要時發出行政指引,進一步闡釋實施安排和推行細節等事宜。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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