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韓日請求權協定》!韓國最高法院判日企向強徵勞工遺屬賠償

2023年3月6日,韓國首爾民眾譴責政府一項旨在解決日本1910年至1945年占領朝鮮期間強迫勞動者賠償問題的方案。(路透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據新華社援引韓聯社12日報道,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當天就二戰中遭日本強徵勞工受害者遺屬對一家日本企業提起的索賠訴訟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二審判決結果,要求被告賠償8000萬韓元(約合38萬元人民幣)。

韓國籍勞工受害者閔某的遺屬2019年4月對日本製鐵公司提起索賠訴訟。2022年2月,一審法院以遺屬行使損害賠償請求的權利已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判處原告敗訴。但二審法院於2024年9月推翻一審判決,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8000萬韓元賠償金。

日本1910年至1945年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期間強徵大批勞工到日本做苦力。長期以來,韓國受害勞工及遺屬多次提起訴訟向日方索賠,但日本政府和相關企業一直以《韓日請求權協定》「已解決」索賠問題為由拒絕賠償。

2018年10月,韓國大法院在判處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現為日本製鐵公司)賠償4名韓國籍二戰遭強徵勞工受害者每人1億韓元的判決中,明確認定,韓日1965年恢復邦交正常化時簽署的《韓日請求權協定》並不妨礙二戰時遭強徵的韓國籍勞工行使個人索賠請求權。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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