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久慧
在昨日(9日)的地區諮詢會上,有工程師發言,建議抽調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職員設立「屋宇維修署」,成立後主力監督全港逾萬棟舊樓的維修工程,以解決現時監管不足、居民與法團均缺乏專業維修知識等問題。行政長官李家超認同這項提議,認為設立獨立專業代辦機構是值得考慮的方向。
舊樓逾萬棟 維修需求殷切
根據政府公布的數據,截至2024年底,全港樓齡5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近9000幢,30年或以上私樓佔全港住宅樓宇多達八成。預計到2030年,50年樓齡的私樓將大幅增至逾1.3萬幢,整體樓宇老化問題嚴重,亟待維修。其中九龍區的舊樓最多,約佔42%;其次是港島區,約佔32%;新界區較少,佔比逾兩成。人來人往的繁華地區,包括油尖旺、九龍城、深水埗、灣仔及中西區乃高齡舊樓集中地,更顯舊樓維修急不容緩,否則石屎剝落、窗戶飛脫、電力系統老化、消防設施落後、滲水與漏水等問題,都會對住戶及途人造成危險與不便。
筆者認為,設立屋宇維修署確能有效加速舊樓維修,改善居住環境老化問題,同時須加強以下範疇的配合。
其一,樓宇維修的圍標問題積弊已久,甚至有研究發現,圍標造成本港社會每年40億元至250億元的損失。故此,應盡快完善香港法例第619章《競爭條例》的修例工作,效仿多個國家及地區將圍標行為列為刑事罪行,提高罰則,從而增強阻嚇力。
其二,可設「屋宇維修師」的專業崗位,以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形式聘用,指令其為維修項目的主要問責人,落實資格遴選、認證考核與專業監管,確保不再由「雜牌軍」主導維修。由於「屋宇維修師」屬公職,而非私人公司僱員,故受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10條「收入與官職不相稱」等相關法例規管,相對可減低工程安排、物料質量、標書條款等方面出現舞弊的機率。
「屋宇維修師」可統籌維修事宜,解決職責分散的情況,例如現時負責安裝、檢查、維修及保養消防裝置與設備的是註冊消防承辦商;負責策劃及設計樓宇消防改善工程以符合法例要求的則為註冊結構工程師;日常消防設備的維護與防火管理一般由物業管理公司執行;而工程承辦者須是持有屋宇署認可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或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資格者。
加強跨部門協作與AI應用
其三,可由屋宇維修署牽頭,建立更完善的跨部門舊樓治理網絡。舊樓維修牽涉的範疇廣,不僅涉及地區諮詢會這位蕭姓工程師提及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亦涉廉政公署、市建局、競委會、機電工程署等,而且由於全港共有多達3,100幢「三無大廈」,普遍缺乏管理組織、業主立案法團或物管公司,故此亦需要民青局及關愛隊參與協調動員。而現有的30年或以上樓齡的私人物業強制驗樓與強制驗窗計劃,也可加入執法部門協助,確保更有力執行。
其四,政府部門如房委會與屋宇署已將無人機配合人工智能AI分析技術,應用於樓宇外牆的恒常化勘察,能夠快速識別鋼筋外露、外牆裂縫或結構石屎剝落等問題。據筆者所知,某南區大型私人屋苑新引入了「樓宇醫生」的智慧監控模式,透過創科大數據設計保養方案,長期監察樓宇狀態,進行精準到位的預防性小型維修,確保建築物時刻保持在較佳狀態,毋須到了若干年後樓宇全面老化時,才推行耗資巨額的大維修,全面減少對業主帶來金錢負擔、噪音滋擾與安全隱患。人工智能時代來臨,值得政府與創科企業投入更多資源去探索及研發新型樓宇保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