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事由|孩童喧鬧大人失控 陳凱琳事件有何啟示?

文/角樓

近日,陳凱琳攜三名幼子前往影院觀看《蜘蛛俠》,觀影途中,孩子因過度興奮,不時高聲交談、嬉笑尖叫,並踢碰前排椅背,干擾了周圍觀眾的觀影品質。一名女子疑因不堪其擾,竟直接將忌廉淋在陳凱琳6歲二兒子的頭上,男童當場受到驚嚇,事件遂由公共禮儀爭議急轉直下為肢體衝突。

事後,陳凱琳公開為孩子造成的騷擾誠懇致歉,坦言身為母親,平時或未充分警覺孩子在公共場所的音量,日後將加強注意;同時,她也表明已就事件報警備案,警方列為「普通襲擊」處理。

此事件令「公共場所孩童喧鬧」的議題再度浮上水面。之所以謂之「再度」,正因類似情況屢見不鮮——從高鐵車廂內幼兒喧嘩長達兩小時引發口角爭執,到國泰航空上幼童哭鬧導致成年乘客咆哮失控,事例不勝枚舉。如今,同一問題發生在公眾人物身上,場景換作對靜謐要求極高的電影院,且涉及對未成年人的暴力舉動,自然引發廣泛討論。

「雖然『人口眾多』這一句話,很可以閉了眼睛自負,然而這許多人口,便只在塵土中輾轉,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魯迅

筆者始終信奉一個原則:「孩子不懂事,但大人應該懂。」一個孩子的行為舉止,多半源於日常生活的耳濡目染,家長的示範至關重要;若父母慣於高聲談笑,孩子極易模仿。同時,教導亦不可輕忽;所謂「小時偷針,大時偷金」,若未及早植下「公共場所須節制言行」的觀念,待到意外發生才實施補救,往往為時已晚。帶孩童觀影前,家長理應做足準備,不僅包含事先的叮囑教育,更包括審慎選擇適合兒童年齡的電影,乃至挑選合適的場次與場地。畢竟,社會的包容度終有上限,再開明寬和的群體,也難以對持續的干擾毫無怨言。一旦出現狀況,家長應第一時間積極補救,這既是對自己、孩子與他人負責,亦是以行動喚起同理心、避免衝突激化的關鍵。

然而,筆者所謂「懂事的大人」,不僅指向家長,亦包括因孩子行為而受影響的他人。前述國泰航空事件中,男子因無法忍受幼童哭鬧而咆哮發洩,卻忽略了兩點:一,孩子的哭聲不會因成年人的暴怒而戛然而止;二,孩子的吵鬧固然惱人,但成年男子的咆哮同樣令人不適。社會對幼兒的容忍度,遠高於對失控成年人的耐性,因此該男子的失控之舉難以博得共情,反而使其「有理變無理」,加劇了事態發展。

同樣,在陳凱琳事件中,若該女子未採潑灑忌廉之舉,輿論或將一面倒地指向家長;然而她選擇以「襲擊」方式對待一名6歲孩童,即便其用意或許僅在宣洩憤怒,並非意圖造成身體傷害,但在大眾眼中,此舉仍屬針對未成年人的暴力行為,極不可取。筆者以為,即便該女子盛怒之下將忌廉潑向陳凱琳本人,其情節與觀感,也遠勝於對年幼孩童下手。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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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事由|孩童喧鬧大人失控 陳凱琳事件有何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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