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近月本港發生胚胎活檢樣本調錯嚴重事故,揭示現行《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第561章)及配套監管機制,有改善空間。立法會議員林琳與立法會議員蘇紹聰,今日(6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建議加強生殖科技的監管,盡早堵塞制度漏洞,維持公眾對輔助生育的信心。
林琳表示,事件揭示現行胚胎活檢樣本的監管範圍、事故通報機制等有優化空間。她認為,應透過修例全面優化制度,包括盡快全面檢討《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落實樣本全鏈條強制管控,制訂法定事故通報機制,建議修訂現行實務守則,規定樣本取樣、封管、運送、接收每一環節須雙人核對留紀錄;同時設立法定24小時強制通報機制,發生樣本混淆等重大事件,持牌機構必須即時通知監管部門。
她建議,當局應研究擴大監管範圍,將目前監管重心集中在胚胎、配子,胚胎活檢組織樣本以及外判基因檢測實驗室處,擴至PGT樣本全流程以及第三方化驗機構納入法定規管,訂立詳細實務守則、統一操作規範,確保檢測質素與病人資料保密安全。
她亦建議要提高持牌機構的違規成本,建立支援受影響家庭的機制,包括列明嚴重違規、隱瞞事故等,最嚴重可吊銷牌照;構建完整溯源系統,以便監管流程及調查事故;訂明要求機構須主動聯絡及跟進受影響個案等。
蘇紹聰表示,現行《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對於持牌處所發生事故後的「應急機制」及「通報時限」並無具體規定,導致事故通報的及時性與一致性欠缺明確依據。他促請政府盡快檢討及修訂相關守則,清晰界定「重大事故」的範疇,並參考現行通行做法,為生殖科技持牌處所訂立明確、合理的事故通報時限,以確保異常事件能即時上報,避免延誤跟進。
他同時指出,目前輔助生育服務處所受「人類生殖科技牌照」及「日間醫療中心牌照」雙重監管,分別由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及衞生署負責,惟兩個監管體系在事故通報標準、應急處理流程及巡查跟進機制上尚未完全銜接,容易產生協作盲點。
他促請政府釐清雙重牌照機構的監管分工,確保兩套監管標準及事故通報要求統一協調,並從條例層面設立常規協調機制,消除監管真空。此外,對於將胚胎樣本送交檢驗、樣本識別管理及其他相關技術環節是否歸屬醫療程序的一部分,目前相關的界定仍欠清晰,他建議政府可考慮將整個輔助生育服務流程納入更全面、更精細的監管框架和提供足夠說明,以提升服務安全水平,釋除公眾疑慮,重拾市民對私營醫療服務的信心。
林琳總結時表示,今次就加強生殖科技監管提出多項具建設性的措施,是期望配合政府共建完善監管體系,透過行政與立法雙方緊密互動,協力優化現行流程與監管,做到與時並進,全面對接現時的生殖醫療技術及服務,令本港生殖科技監管更嚴謹、透明且安全可信,維持公眾對輔助生育的信心,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頂級醫療城市的專業地位。
相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