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終止調查壹傳媒案 審視所有因素後認為已沒需要繼續

【點新聞報道】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5日)表示,財政司司長已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845(1)(a)條,指示審查員終止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壹傳媒)的事務,審查員的任期已於本年7月27日屆滿。

發言人表示,財政司司長注意到過去這段期間,壹傳媒已於2021年12月15日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根據《公司條例》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頒令清盤,有關清盤正在進行中;壹傳媒的上市地位亦已於2023年1月12日被香港聯合交易所根據《上市規則》取消;壹傳媒的一些前高層人員已在2025年12月15日及本年2月9日被原訟法庭裁定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並判處監禁;以及壹傳媒旗下有三間子公司在上述刑事案件中被原訟法庭裁定罪名成立並判處刑罰,並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1條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於本年3月24日命令其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後,亦即告解散。

壹傳媒已被頒令清盤。(點新聞資料圖)

經詳細審視上述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財政司司長認為已沒有需要繼續對壹傳媒的事務進行調查,因此,根據《公司條例》第845(1)(a)條指示審查員終止有關調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有良好、高效,並與國際標準相符的公司管治制度。香港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普遍恪守良好的公司管治標準。壹傳媒的管治及財政問題,以及其高層管理人員利用公司進行不法行為純屬個別事件。特區政府、監管機構和商界將繼續共同努力,確保香港持續奉行享譽國際的良好企業文化及公司管治標準,維持高質素、公平及有效的市場,致力維護香港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及信譽。

特區政府並感謝審查員陳錦榮在審查期間展現超卓的專業能力和高度的專業精神,秉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克盡厥職。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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