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過渡屋紮鐵分判商「工頭」認向工人收賄5萬元 判囚7個月

一名遭廉政公署起訴的元朗過渡性房屋項目紮鐵分判商「工頭」,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入獄7個月。(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一名遭廉政公署起訴的元朗過渡性房屋項目紮鐵分判商「工頭」,今日(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於5個月內向一名工人收賄共逾5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被判入獄7個月。

被告陳港安,33歲,信豐工程有限公司(信豐工程)時任紮鐵「工頭」,承認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案情透露,案發時,信豐工程是元朗八鄉一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紮鐵分判商,被告為該地盤的「工頭」,負責招聘和監督紮鐵工人,以及向工人發放薪金支票。

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共5個月期間,被告從一名受其監督的紮鐵工人接受七筆賄款共逾5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信豐工程聘用。信豐工程不容許員工就其事務或業務從他人接受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涉案紮鐵工人入職後不久,便向對方索賄每日500元。該紮鐵工人日薪2450元,他相信若不支付賄款便會失去工作,因而應被告要求支付有關款項。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時表示,本案罪行性質非常嚴重,被告長時間剝削工人利益,剝削幅度佔工人日薪兩成,對工人造成傷害,而且影響社會公平,判處被告即時入獄7個月,裁判官又頒令被告須歸還涉案款項逾5萬元。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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