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為Danny申人身保護令 8·7高院開庭審理

【點新聞報道】「Save Lily」事件「非常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早前在家分娩誕下幼子Danny,社會福利署獲法庭批出36個月保護令,將Danny安置於收容所。

據傳媒5日報道稱,「非常父母」質疑社會福利署做法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構成任意羈留及虐待,用行政措施阻止父母探望及餵哺母乳,沒有考慮Danny最佳權益,令其健康每況愈下,上周五(7月31日)入稟高等法院為Danny申請人身保護令。案件現排期於本周五(8月7日)上午由法官歐陽桂如審理。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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