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35+串謀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於2024年被判處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的監禁,當中的林卓廷、梁國雄等11人早前就定罪提上訴,認罪被告中的黃子悅就刑期提上訴;律政司則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上訴,上訴庭於今年2月駁回所有申請方的上訴,維持原判。而被駁回定罪上訴的11人,其後申請往終審法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下周一(10日)頒布決定。
11名申請許可證明書的上訴人包括林卓廷、梁國雄、黃碧雲、陳志全、鄒家成、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吳政亨、鄭達鴻及何啟明,而他們同時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但暫未有排期聆訊。
本案共有45名被告被控串謀顛覆罪,當中有31名被告認罪,刑期從4年2個月到10年不等,其中始作俑者戴耀廷判刑最重,判囚10年。其餘16名被告則不認罪,經審訊後除李予信及劉偉聰獲判罪名不成立,其餘被告則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囚6年半至7年9個月。其中有12人提出上訴,當中10人同時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何桂藍僅提定罪上訴;選擇認罪的黃子悅僅提刑罰上訴。上訴庭於今年2月23日頒布判決,駁回12人上訴,亦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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