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韓國政府8月4日召開由總統李在明主持的國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檢察機關直接偵查和補充偵查的權限。這意味着韓國延續70餘年的刑事司法體系出現重大調整。
據悉,根據修正案及相關法律,檢察機關將不再擁有自行發現案件、直接偵查、訊問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證據等權限,僅負責提起和維持公訴,但可要求警方開展補充偵查。韓國檢察廳將被撤銷,由新設立的公訴廳承接起訴職能。所有刑事案件原則上由警方、重大犯罪調查廳和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負責偵查。
修正案及相關法律將於10月2日起正式實施。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等政黨對修正案通過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完成「檢察改革」的重要一步。國民力量黨等保守陣營在野黨則認為,此舉是一次「倒退式改革」。
多年來,韓國檢察制度受到詬病集中在兩方面。一是權力過於集中,檢察廳擁有重大案件的偵查權,可以指揮警方辦案,申請逮捕令;獨佔起訴權,有權決定是否起訴,並提出量刑意見;擁有抗訴權,可以監督審判的進行。檢察廳雖隸屬法務部,但檢察官辦案完全獨立,總統、法務部長官也不能干涉。這些權力集於一身,使檢察廳對犯罪行為的偵查、起訴、量刑具有決定性影響。同時,檢察廳自我封閉、缺乏監督的機制也往往使執法公正性受到質疑。
二是捲入政治鬥爭,檢察廳被法律賦予的特殊地位和權力使之成為雙刃劍,一方面被視為打擊犯罪、維護正義的鐵拳,另一方面也屢屢被指責是政治勢力清算對手的工具。韓國的「青瓦台魔咒」和重大政治案件背後,無一沒有檢察廳的身影,檢察廳常常遭到「政治報復」、「濫用職權」、「違反中立」的指責。司法日益政治化嚴重損害了檢察廳的公正執法形象,對檢察制度進行改革的呼聲多年來未曾中斷。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執政3年,朝野大打法律戰,無休止地相互舉報控告,司法政治化和政治司法化傾向進一步加劇。韓國檢察廳常被指責沒有保持中立,政界其實要負主要責任。一方面,政治勢力在受到調查時往往指責檢察廳是「政權的打手」,搞「選擇性執法」;另一方面,政治勢力一旦掌權,第一件事就是對檢察廳高層進行大換血,然後啟動對前任政權的司法清算,這已經成為政治運作套路。司法被政治化利用,是韓國政壇「零和」鬥爭不可避免的結果。
(來源:澎湃新聞;視頻來源:MB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