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近日,網上瘋傳一段行山客於元朗八鄉河背水塘「打卡」的短片,兩男女疑於水壩排洪期間,冒險越過欄杆,不顧安危爬梯而下,在洪水附近處拍照「打卡」,惹來網民批評。水務署今日(8月3日)表示關注事件,將會嚴肅跟進並展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諮詢律政司意見並提出檢控。
水務署強調,非常關注有郊遊人士擅自進入河背水塘的溢流設施,未經許可進入水務設施會有機會觸犯《水務設施條例》。據條例第102章第30條,為防止水源受污染,任何人進行以下活動包括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拋擲或擺放任何物件於其中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最高5萬元及監禁最長兩年,如屬持續的罪行,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天另處罰款港幣1,000元。另外,據條例第102章第31條,任何人損壞或毀壞水務設施的任何部分,亦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最高2.5萬元。
水務署續稱,當水塘存水量接近其設計容量時,水塘的溢流設施會將超出水塘設計容量的水量安全排走,以保障水塘及水壩的安全。溢流設施運作時,附近及其下游水務設施的水流會急劇上升。署方已在集水區和水塘附近豎立警告牌,提醒郊遊人士切勿擅自進入水務設施,亦會加強巡查,根據條例執法。同時,水務署將研究增設智能監控系統,進一步提升水務設施的保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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