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評四方|國家「十五五」規劃對香港同步做規劃的啟示

文/關品方

近日筆者和北大融智學(人智+機智=人機融智)的鄒博士交流得到啟發。我們認為國家「十五五」規劃對香港做同步發展規劃有深刻啟示,應從底層構思角度出發。這觀點發人深省,因為凡事必從其本。筆者根據和他的討論作出以下梳理,純屬個人意見,盼能拋磚引玉。

(一)粵港澳大灣區:

「一點兩地」是2023年4月由習近平總書記為粵港澳大灣區下一階段建設指明的前進方向。定位的具體含義是:「一點」指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即充當國內國際雙循環的「轉換器」和「超級樞紐」;「兩地」指高質量發展的示範地和中國式現代化的引領地,即打造產業與科技創新的「模範生」,以及探索民生融合與制度創新的「試驗田」。

(二)廣東省:

根據廣東省「十五五」規劃綱要,大灣區建設被單獨成章並置於重點任務列表的首位,核心目標是緊扣「一點兩地」全新定位,攜手港澳共同打造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經綜合分析,三大戰略方向如下:

1.深耕產業科技合作,打造創新策源地

大灣區應加快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和高水平實驗室體系的共建共享,加強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的聯合攻關,構建雙向互動的科創合作體系。同時強化新賽道和新領域的制度、技術與市場供給,重點培育壯大跨境低空物流、臨床試驗協作等經濟新形態。此外還應深化三地高校的聯合人才培養,提升港澳人才驛站的服務效能,推動協同育才、引才、用才。

2.深化全方位互聯互通,共建幸福家園

互聯互通建設應全面升級,主要應體現在三個層面:

A.硬聯通:推動公路、軌道交通、水運和低空等立體式跨境交通網絡建設,深化機場和港口間的業務合作,完善「軌道上的大灣區」。

B.軟聯通:進一步推動人員、貨物、資金、數據等要素跨境便捷流動,提升技術標準、職業資格、政務服務等領域的互認互通水平。

C.心聯通:深化醫療資源共享、青年就業創業、文化交往交流等民生領域合作,共建宜居宜業宜遊的幸福家園。

3.高質量建設重大合作平台,強化輻射引領

大灣區應充分發揮重大合作平台的先行先試作用,高質量建設前海、南沙、橫琴、河套核心平台。通過探索要素跨境流動、產業培育等突破性舉措,激活平台效能,從而發揮大灣區的輻射引領作用。同時應利用灣區經濟對海洋經濟和低空經濟的支撐和帶動作用,促進全省協調聯動發展,加快建設「海上新廣東」和「低空新廣東」。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

1.香港治理的「特別優勢」和「剛性要求」

在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及「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下,香港的依法治理必須堅守以下底線與原則:

A.落實「愛國者治港」與全面管治權,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將「愛國者治港」作為核心原則。必須維護中央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確保特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者手中。

B.堅守國家安全底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必須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持續完善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構建與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開放相適應的新安全格局。

C.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鞏固憲制基礎;把憲法和基本法作為處理特區事務的最高準則,提升依法治理效能,確保法治尊嚴有力捍衛,社會秩序持續穩定。

2.結合大灣區「十五五」規劃,制定依法治港的規劃路徑

在與大灣區規劃深度銜接的要求下,依法治港的規劃不應僅停留在內部治理,而應主動對接國家戰略,將「香港所長」轉化為推動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動能。因此,香港的相應規劃應圍繞以下四大板塊展開:

A.完善涉外與灣區法治框架,深化規則銜接

1/持續優化香港本地法律框架(例如推進《仲裁條例》和《調解條例》修訂,律政司很清楚、已在做),確保香港法律走在國際發展的最前線,保持國際法律樞紐的競爭力。

2/打造灣區標準,在大灣區建設的過程中持續推動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深化落實「港資法」與「港資港仲裁」措施,推動建立匯集三地仲裁調解機構的平台,系統性加強推廣和落實《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等灣區標準。

B.強化跨境司法協助,打通機制壁壘

1/完善民事商事刑事司法協助,針對大灣區融合發展的痛點,持續深化與內地的司法協助機制。例如落實與最高人民法院相互送達司法文書的新安排,解決跨境司法文書送達難題,提升送達效率。

2/促進要素跨境流動,探索構建銜接粵港、接軌國際的科研及商業管理體制,完善科研資金跨境撥付、數據跨境流動等關鍵機制,發揮香港普通法體系在保障資本與數據等要素自由流通的制度優勢。

C.建設國際法律樞紐,賦能企業「出海」

1/打造專業服務出海平台,依託大灣區龐大的產業生態,發揮香港法律及其他專業服務優勢。應建立並持續更新《支援「出海」香港法律專業服務提供者名冊》,協助內地企業精準對接香港專業服務,攜手優質企業「走出去」,包括在香港證券市場IPO及發債融資。

2/推進法律硬件與人才建設,配合籌建中的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匯聚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機構。同時爭取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培育熟悉兩地法律體系的人才隊伍,打造國際高端法律人才集聚高地。

值得強調的是,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還未動工,選址舊灣仔警署旁邊地塊,現正開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籌備,等待立法會撥款;目標爭取2027年底前動工,規劃建設周期頗長,目標5年內(2032年)落成。可否適度加快步伐?值得商榷。

D.制定首份香港五年規劃應強化戰略統籌

1/應主動對接國家戰略,以國家「十五五」規劃為指引,全速編制特區首份五年規劃。要將融合大灣區建設獨立成章,在功能定位上與國家戰略對接,將「依法治港」的舉措轉化為向前推動香港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改善民生的實際成果,而不是相反。

2/以高水平國家安全為原則護航發展,將維護安全貫穿「一國兩制」實踐全過程,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維護安全,以高水平安全護航大灣區的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開放。如果是這樣,香港不僅能進一步打實「依法治港」的根基,更能在大灣區邁向世界級一流城市群的進程中發揮不可替代的法治引擎作用。

本文僅供參考,是筆者和鄒博士及柯女士商討後完成,不敢掠美獨自居功,謹此說明。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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