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EMD)亂駕問題備受市民關注,屯門警區持續展開針對性執法行動。屯門警區今日(7月31日)表示,在7月一共拘捕63名涉嫌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人士,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屯門警區指,不少非華裔居民對於本港有關電動可移動工具法例認識不足,容易誤墮法網。有見及此,屯門警區推出全港首創、同時載有8種非華裔語言的道路安全宣傳橫額。除中文及英文之外,橫額納入印尼語、印地語、尼泊爾語、旁遮普語、他加祿語、泰語、烏爾都語及越南語,透過多元語言資訊,直接向區內少數族裔社群講解法例要求,避免他們誤墮法網。
屯門警區續說,電動可移動工具欠缺安全認證,經常在行人路、馬路高速穿插,極易引發碰撞意外,同時亦暗藏電池火警危機。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電動可移動工具被界定為機動車輛,如未有完成登記及領牌,不得於道路、行人路使用。任何人駕駛未領牌車輛,初犯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若同時涉及沒有第三者保險等其他控罪,刑罰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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