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因接受《東張西望》訪問而成城中熱話的「何伯何太」,兩人此前疑在屯門住所的升降機大堂打鬥,同告受傷送院及被控蓄意傷人罪,法官判處何伯入獄2個月。不過今日(28日)網上突傳消息,稱何伯已去世。消息指,何伯因患上肝癌,最終離世。
遺產分配與遺囑具強烈關聯
曾在《東張西望》節目中幫助何伯的大律師陸偉雄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對事件感到唏噓,形容是「悲劇」,認為連串風波及牢獄之災催化了何伯的病情。外界關注何伯的450萬遺產如何分配,陸偉雄分析指,若何伯生前未有立下遺囑,遺產分配將依據法例處理。若何伯與何太在生前已經正式辦妥離婚手續,何太便不再具備配偶身份,無權分得任何遺產,而該筆遺產將全數由何伯的親生子女繼承,並按子女的人數作平均分配。
「何太」葉秀定曾指何伯的仔女是想爭遺產,而且稱「佢哋無繼承權」。根據法例,遺產如何分配與當事人是否立遺囑強烈相關。就「何伯何太」的情況而言,若何伯有一份有效的遺囑,遺產就會根據遺囑指示,並由遺囑執行人去進行處理及分配。雖然葉秀定稱其子女無繼承權,實際上是要看何伯的遺囑指令。若何伯指定將遺產分配予葉秀定,其子女的確較難分得遺產。若要申請經濟給養,則需子女身體有殘疾,而且去世前完全或主要由何伯供養,否則概率十分低。
即使何伯有立遺囑,葉秀定亦可以不是指定唯一繼承人。不過,由於葉秀定是何伯的合法配偶,若葉秀定由何伯完全或主要供養,葉秀定有權利依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要求法庭介入,並尋求作出合適分配。
此外,相關條例只適用於以香港為居籍或在緊接去世前3年內任何時間通常居於香港的死者。故即使死者在香港留下大量資產,如果不符合上述居籍或居住規定,條例仍然不適用。此外,申請時間必須是獲得授予承辦書後6個月內,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450萬元會否被列作遺產具有爭議
根據法例,若何伯沒有事先立遺囑,就會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處理。在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情況下,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一、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二、剩餘遺產中的50萬元。在上述的50萬元分發後,若尚有餘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即是若無遺囑,葉秀定可分得250萬元;5名子女均分200萬元,即每名子女分得40萬元。
不過,由於450萬元已由何伯細女控制,會否被列作遺產具有爭議。據早前爆料,何伯與其細女共同持有的一個聯名銀行戶口,內有存款450萬港元,隨後存款被小女兒提取。聯名戶口的持有人共同享有使用戶口資金的權利,而提款是否需要所有持有人簽名則視乎開立戶口時選擇了「單簽」還是「雙簽」。葉秀定聲稱這些資金並非繼承,只是管理用途。然而,這筆資金的提取是否構成饋贈,或是否應該根據「生存者取得權」(長命契)來處理,仍有待法庭進一步釐清。
陸偉雄籲子女予年邁父母更多關愛與陪伴
就何伯與何太早前互相指控傷害對方的案件,陸偉雄分析指,隨着何伯離世,案件缺少了最關鍵的證人(即受害人),在死無對證的情況下,預料控方將沒有足夠證據繼續起訴何太,何太很大機會能藉此獲撤銷控罪。
藉此案件,陸偉雄呼籲年輕一代及為人子女者應多加反思,給予年邁父母更多關愛與陪伴,若長者因寂寞而希望尋找新伴侶,子女不應盲目責怪或強烈排斥,否則容易令長者感到被孤立,進而向外尋求慰藉甚至墮入陷阱。他亦提醒長者在結交新伴侶時應保持理智,切勿急於將畢生積蓄交予他人,以免落得人財兩空的悲慘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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