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如果香港公共圖書館的借用資料嚴重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必須繳付重置費。有港媽近日於社交平台發文指,日前出門往還書時突遇大雨,不慎弄濕圖書的頁角,卻被職員歸類為「Lost(遺失)」並促繳三十多元重置費,不諱言「今次是一個大教訓,以後還圖書一定要用膠袋包好」。帖文引發網民關注,原來不少人都不知有此罰則。
該名港媽於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並上載罰單,憶述當日突然落大雨,「事緣今天出門前1分鐘原本沒有下雨的,怎料落到樓下行到街上就即刻落大雨。」到圖書館交還書時,被要求提交重置費,「行到圖書館交還圖書時,職員看到其中一本濕到內頁,要求提交重置費,我以免有任何爭執,沒有什麼辯論,便交了30幾蚊。」樓主其後補充指當時與女兒共用雨傘,書本則與其他物品同放布袋孭在右肩,冷不防雨水弄濕書本每頁的頁角。她指經過今次教訓,以後還圖書一定要用膠袋包好。
近日大雨連連,樓主亦提醒網民要包好書本,「最近大家還圖書記得一定要先用膠袋袋起圖書!!!同埋要包很妥當啊!」。帖文引起網民熱議,不少網民驚嘆「原來有呢項罰則」、「吓!有啲咁嘅費收㗎,謝分享」。
有過來人就分享類似經歷,「細個試過整濕咗本書,同圖書管理員講,都係用三四十蚊買走咗本書」。有網民則認為「我諗佢收錢係因為好多時本書濕咗睇落係冇事,但乾番會攣晒或者佢唔確定裏面啲頁數有冇化到」、「圖書館要買過本書,再重新包裝成精裝本,好高成本㗎!」
有網民提議「掉落還書箱咪得」、「放還書箱就冇事,放一晚已經乾晒」,即遭反駁「有借書紀錄一樣搵到借書人,同埋唔好教人做埋d缺德嘢」,指愛護公物是基本責任,呼籲應小心保護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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