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當地時間27日14時,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在總統選舉期間發布虛假事實、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尹錫悅被判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3年執行。
根據韓國《公職選舉法》,如果當選人因選舉相關犯罪最終被判處100萬韓圜(約合人民幣4626元)以上罰金的刑罰,就將構成「當選無效」。由於總統選舉競選費用返還責任由所屬政黨承擔,一旦尹錫悅在此案終審時被判處當選無效,其所屬的韓國最大在野黨國民力量黨須向韓國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返還約397億韓圜(約合人民幣1.84億元)競選費用補貼及候選人保證金。因此該案的判決結果不僅關係到尹錫悅個人法律責任,也可能對國民力量黨的財政及政治局勢產生重大影響。
根據韓國特別檢察組的指控,尹錫悅於2021年12月14日以總統候選人身份出席某座談會時,曾表示自己沒有向前龍山稅務署署長尹宇鎮介紹過一名出身於韓國大檢察廳中央搜查部的律師。隨後,他又於2022年1月17日在某公開儀式上接受採訪時稱,自己只是通過黨內人士獲知某巫俗人士,並未與夫人金建希一同會見過對方。特別檢察組調查認為,上述兩項表述均與事實不符,因此以涉嫌在競選期間公示虛假事實為由對其提起公訴。
特別檢察組指出,尹錫悅實際上曾向尹宇鎮介紹過相關律師,而全成培則是經由金建希介紹認識,雙方保持往來長達10多年。檢方認為,相關虛假發言平息了競選期間圍繞尹錫悅的多項爭議,對其選情產生積極影響,並在上月舉行的結案陳詞中請求法院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2年。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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