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跨境洗黑錢逾6400萬 判囚6年9個月

廉署早前已向法院申請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關聆訊訂於10月7日進行。(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一名資產管理公司東主,透過多間公司及多名人士清洗犯罪得益共逾6400萬元。被告今日(2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年9個月。廉署早前已向法院申請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關聆訊訂於10月7日進行。

被告肖銳,37歲,Augustine Holdings Limited(AHL)東主之一,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四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俗稱「洗黑錢」)成立,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他亦另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成立,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

暫委法官鍾偉強判刑時斥責被告多次參與跨境「洗黑錢」活動,涉案金額龐大,犯案時間長而且次數頻繁,令本港形象受損,案情極為嚴重;被告使用虛假文書申請來港亦屬嚴重欺詐行為。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具阻嚇性的刑罰。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與他人共同成立資產管理公司AHL及3間附屬公司,並於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經由最少12間公司及12名人士,將38筆共逾6400萬元的款項,存入被告的個人銀行戶口,該等公司與AHL及其附屬公司均沒有業務往來,而該12名人士亦非其客戶。

被告又於2013年以虛假銀行存款證明書的副本及虛假存摺的副本向入境事務處申報資產,以申請當時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香港居留。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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