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宣煽民顛覆政權 男侍應判囚28個月

【點新聞報道】一名23歲男侍應多次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帖文,他早前承認「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情披露,被告以不同渠道和方式發布文宣,鼓吹顛覆國家政權及招攬他人加入顛覆組織,以及參與所謂「紙張革命」。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陳廣池直斥被告有預謀犯案,罔顧法紀,終判囚28個月。

被告陳浩騫,報稱餐飲業服務員,被控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透過發布文宣到社交媒體、於多個公眾地方張貼實體文宣、郵寄文宣予同流合污者,以及管有28個載有文宣的待寄信件,鼓吹顛覆國家政權,以及招攬他人加入在台灣成立的顛覆組織。經調查,他與一名台灣地區男子程凱力在通訊軟件Line上頻繁交談,被告屢次主動提出到當地參與該組織活動,並索取信封、金錢及申請書。

陳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有輕度智障及中度語言障礙等,影響其社交及抗拒他人影響的能力等;又指被告只是鸚鵡學舌,將網上資訊一知半解地覆述,希望法庭以「情節較輕」處理本案。

陳官指出,香港情況因應國安法實施而逐漸步入另一氛圍,針對安全的風險某程度上有所下降,但不能掉以輕心,被告罔顧法紀,犯案有預謀惟程度不高,也無明顯的煽動對象。陳官以3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28個月。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

發文宣煽民顛覆政權 男侍應判囚28個月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