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一堂生動的國安教育課

7月14日,全國港澳研究會在香港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文/姚銘

全國港澳研究會7月14日在香港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和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作專題宣講。王振民和韓大元的宣講,既結合香港實際情況,又結合英美等西方國家維護國安的實踐,給香港社會各界上了一堂生動的國家安全教育課。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6年來,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舉例來說,自2020年6月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截至今年4月,因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被捕的有394人,被檢控的有208人,最終被定罪的有180人。相比之下,2011年8月英國倫敦暴亂,僅僅持續5天,就有3,103人被起訴,最終2,138人被定罪,最重刑期達30年;2021年美國國會山暴亂,只持續一天,就有1,575人被捕,1,126人被定罪。

通過香港的拘捕和定罪數字,可以看出香港國安法在實施過程中的嚴謹和認真,亦貫徹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目的,即香港國安法只是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保護的是750萬香港市民的安居樂業,以及外國投資者在港的合法利益。正如韓大元所言,香港國安法實施6年來的經驗充分說明,香港國安法是香港居民權利與自由的保障法,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分子,保護的是絕大多數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西方反華勢力一直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那麼西方國家自身呢?王振民分享了不同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的進程,美國自1789年憲法生效起,就將國家安全視為立國根本,憲法直接明定叛國罪,凸顯其對國安的高度重視;200多年來,美國不斷完善國安法律,而且涉及國家安全的法規數量驚人。「9·11事件」後,美國更是僅用45天時間就完成《愛國者法》立法工作。

英國議會2023年通過了「加辣」的《國家安全法案》,極大泛化國安政治概念,更將「外國干預」列為刑事罪,外國干預投票、妨礙言論自由等英國公民權利,均屬違法。英國2025年又通過了《恐怖主義(場所保護)法》,並且正在審議《犯罪與治安法》及《國家安全(國家威脅)法案》。與香港地理位置較近的新加坡,則繼承了英國殖民時期的部分法律,近年亦積極跟隨全球強化國安立法的浪潮,包括在去年修訂刑法及食品安全相關法規。

因此,如果將全世界各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做比較,美國、英國是「最辣、最烈」的,歐盟等國家是「中辣」,而香港的法律是「低辣」。正如王振民所言,「低辣」不意味着「不辣」,必須能解決問題,我們的法律剛好夠用,沒有放大、沒有擴大。

相對於其他地方,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屬於防禦性而非攻擊性,首先是相對於其他國家或地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數量偏少,均有防禦性質,在應對外部勢力干預、本土勢力反動時,執法部門才會動用法律維護香港特區的穩定。反而在新加坡,國家安全機構若懷疑某人觸犯國安相關罪行,可在未經法官或法院審理的情況下,直接將當事人羈押兩年,且期限可延長,並無次數限制。由此觀之,香港的立法既重視人權,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筆者早前在社區組織了「國家安全日派發記事簿」及「了解國家安全專題一天遊」活動,包括組織一群來自新界北區的市民參觀國家安全專題展覽,讓更多市民認識到,國家安全與我們息息相關,有安全才有發展;沒有安全,一切都無從談起。更多市民也認識到,儘管社會目前看似平靜,但仍然有反對勢力在伺機行動,社會「絕不能好了傷疤忘了痛」,需要時刻警惕,別讓不法勢力進行破壞,繼而危害到國家安全。

正如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所言,要持續不斷地治亂,將治亂貫穿於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全過程。治亂越堅定、越扎實,市民安居樂業、特區良政善治就越有保障,香港由治及興的基石就越牢固。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北區區議員、民建聯執委)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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