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一名男的士司機,今年5月在大嶼山迪士尼樂園外以350元接載喬裝顧客的警員往沙田凱悅酒店,期間他沒有按下的士計程錶便開車,收取的車資亦較正常多出100元。被告今日(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濫收車資及沒有按下的士計程錶兩罪,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此類罪行日益猖獗,影響香港形象,令旅客對香港失去信心,考慮被告多收車資100元及認罪,最終就兩罪判罰款共8000元。
被告劉耀祖(44歲、的士司機)。案情指,今年5月1日晚上約9時,警方在迪士尼樂園外喬裝顧客進行「放蛇」行動,期間被告主動接近男警問「去邊」,男警以手機展示沙田凱悅酒店的地址,被告遂稱「350」,男警再以普通話問「點去」,被告則以普通話着男警上車。
案情續指,被告沒有按下的士計程錶便開車。至當晚約10時,涉案的士到達目的地,男警向被告繳付400元,被告找贖50元。隨後男警表明身份及拘捕被告。案情指,該路途的的士標準收費應為250元,即被告多收了100元。
被告承認的一項「收取超過指明的適當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罪,指當日在沙田凱悅酒店外身為展示登記號碼JX8926的市區的士的司機,無合理辯解而收取超過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附表5所指明的適當收費率計算的車費。
被告承認另一項「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到開始記錄位置」罪,指於同日在大嶼山迪士尼樂園公共運輸交匯處,身為展示登記號碼JX8926的市區的士的司機,無合理辯解而在該的士的租用已被租用時,沒有迅速將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撥到開始記錄位置。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葛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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